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朴槿惠一审宣判将被直播 其曾写信明确反对

时讯

海外网

2018-04-03 10:11

朴槿惠“亲信干政门”案一审宣判将于当地时间4月6日下午2点10分举行。据韩联社最新消息,韩国首尔中央地方法院3日决定,允许对宣判过程进行电视直播。

去年8月1日起,韩国大法院开始实施《关于法庭旁听及摄影的规则》修订案。该修订案规定,允许对一审和二审宣判进行电视直播;是否允许直播由审判长决定;即使未获得被告同意,若审判长认为符合公共利益,则可允许转播。

2日下午,朴槿惠曾向法院递交亲笔信,明确表示不希望宣判过程被电视直播。她在信中写道,“有人发函征求我是否同意电视直播,对此,我表示不同意。”

据了解,早前,李在镕和崔顺实的一审判决,均没有进行电视直播。

去年8月25日,三星电子副会长李在镕案一审宣判,法院不允许电视台对宣判实况进行直播,还禁止媒体在法庭内的一切拍摄行为。理由是,进行直播给被告人造成的损失,远远大于直播带来的公共利益。

今年2月13日,崔顺实案一审宣判,法院尊重被告人的意见,同样没有允许电视直播。

据了解,朴槿惠共遭受21项指控。去年4月17日,朴槿惠因“干政门”案被检方提起公诉,受到18项罪名的指控,包括涉嫌受贿、滥用职权、强迫企业出资、泄露公务机密等。4月6日,法院将对朴槿惠“干政门”案进行一审宣判。检方此前曾建议法院判处朴槿惠30年监禁。

除此之外,今年年初,因卷入国情院受贿案和干涉选举案,检方再向朴槿惠追加3项指控。目前这三项指控的相关审理正在进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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