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城管发文:支持特色小店“外摆位”
时讯
上观新闻记者 戚颖璞
2020-06-03 13:28
新消费业态、夜市经济如何更好地发展?日前,《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指导意见》发布,支持特色小店开展“外摆摊”经营,实施“轻微免罚”制度,为市场主体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市场环境。
《意见》表示,支持新消费业态发展。推进夜市经济发展,配合属地政府和相关管理部门科学设置夜市,指导夜市落实管理主体、实施商户自治。支持特色小店开展“外摆位”经营,对外摆时间、摆放范围等实施精细化管理。指导督促商户落实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制,做好生活垃圾分类、餐厨垃圾和废弃油脂收运处置等工作。
同时,实施“轻微免罚”制度。聚焦市容环境卫生、文明 施工、房产市场管理等领域,发布免罚事项清单,对市场 主体发生的情节轻微、纠正及时、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等违 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推进柔性执法,在行政执法中推 广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行政指导等非强制性手段。
在执法中公正文明。《意见》提出,要完善城管执法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体系,科学制定裁量标准,规范裁量权行使。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 制度,强化社会监督、过程追溯、执法规范。坚持“过罚相当”,严禁“以罚代管”,强化处罚教育结合,依法保障市场主体合法权益。
针对落实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依法调查处理。利用市民热线、信访窗口、局长信箱等投诉渠道,倾听回应市场主体关切。
近年来,上海大力整治跨门经营、无证设摊等违法行为,市容环境大大提升。进一步支持夜间经济发展,是否会让无序设摊卷土重来?
解放日报·上观新闻记者从上海市城管执法局了解到,发展夜间经济、支持特色小店“外摆摊”,并不意味着无序设摊。发展夜经济会按照一区域一方案,开展有序经营,集市在开放前需要得到所在区域批准,在设定红线范围内、在规定时间内使用部分公共区域。商户从业资格仍需到属地部门进行登记,在经营过程中接受各部门规范监管,尽可能把对周边居民和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特别是油烟、生活垃圾等。
上海此前已有了相关探索。在网红夜市“安义夜巷”中,聚焦流动的餐饮摊位,城管部门开展不定期巡查,巡查内容包括生活垃圾是否分类,并对经营商户进行规范和指导,不影响周边道路秩序。
老牌网红夜市“锦江乐园夜市”在诞生之初,也曾因为灯光、油烟问题,受到居民投诉。城管部门和主办方管执联动,改建店招、安装烟气过滤装置;在生活垃圾分类上,做到二次分类,执法中队不定期开展检查。锦江乐园夜市由此得以延续,并将从季节性开放,转变为全年不打烊的常设夜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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