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区政府:原讼法庭就“黎智英案”的判刑彰显公义

港澳台
看看新闻Knews综合
2026-02-09 14:41:21
香港特区政府发布新闻公报,题为《原讼法庭就“黎智英案”的判刑彰显公义》,全文如下:

高等法院原讼法庭今日(二月九日)就黎智英及另外八名被告,以及《苹果日报》相关三间公司被控共三项危害国家安全罪行的定罪作出判刑。黎智英在本案的总刑期为20年;其余八名被告则被判监禁六年三个月至10年不等。《苹果日报》三间相关公司各被判罚款3,004,500港元。
行政长官李家超表示︰“黎智英罪行滔天,恶贯满盈,被重判入狱20年,彰显法治,伸张正义,大快人心。黎智英长期利用《苹果日报》荼毒市民、煽动仇恨、歪曲事实、蓄意制造社会对立、美化暴力,公然乞求外部势力制裁中国、制裁香港特区,牺牲人民福祉,卖国祸港,损害国家和香港特区利益,罪证累累,罪有应得。”
“黎智英危害国家安全的恶行,伤害国家及香港特区的利益,伤害市民的利益。法庭经过156日公平公正的公开聆讯,审视了多达2 220项证物、超过80 000页文件、14名控方证人的证供,铁证如山,证实了黎智英的反中乱港主脑角色,行为龌龊无耻。”
“黎智英的滔天罪行是《香港国安法》公布实施后第一宗获判罪成的『串谋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案件,是香港特区维护国家安全工作的重要里程碑。《香港国安法》彰显了‘定海神针’的作用,告诫危害国家安全的歹毒之徒难逃法网,必被依法严惩。特区会继续坚定不移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
“法庭依法对黎智英及各被告作出重判,彰显了法治和公义,然而香港社会已承受了沉重代价。在黎智英和他所操控的《苹果日报》的荼毒下,部分市民,尤其是青年人,被误导违反法律,变得激进暴戾,于『黑暴』期间破坏公共设施、冲击立法会和政府大楼、投掷汽油弹、大肆纵火,更放火烧人。更有年轻人偷运真枪、制造炸弹、策划恐怖活动,幸得警方及早捣破,才避免了大量人命伤亡。这些被煽动的人,包括年轻人,很多更因犯法而入狱。事实上,截至去年底,有超过2 400人因『黑暴』期间所犯的大小罪行,承担法律后果,可见黎智英团伙及《苹果日报》的恶贯满盈。”
香港特别行政区(特区)政府发言人表示:“法庭早前颁下的裁决清楚指出黎智英为案中主脑,控制和利用《苹果日报》荼毒社会,多次勾结外国势力,乞求对中央和香港特区政府实施制裁和采取敌对行动。黎智英的歹毒图谋跨越《香港国安法》实施前后,目的是勾结外部势力,损害中国和香港特区的利益、市民的利益,他无耻地充当外部势力的爪牙,危害国家安全。”
“法庭在一月十二至十三日的聆讯中,听取各被告就判刑方面的陈词后,今日颁布判刑理由书,详述理由,说明对各项判刑因素的考量。法庭裁定本案的『串谋刊印、发布、出售、要约出售、分发、展示及/或复制煽动刊物罪』属于最严重的级别;而两项『串谋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属于罪行重大。”
“法庭于判刑理由书指出,有关罪行是香港在饱受『修例风波』的社会暴乱影响后的一段艰难时期发生,有关串谋不仅经精心策划,涉及各方参与者,且是早有预谋的。有关串谋涉及使用网上平台,煽动文章数量众多,触及本地及海外受众,部分犯罪活动更是在境外进行。有关串谋持续进行,涉及一连串行为,而非单一事件。在《香港国安法》实施后,虽然黎智英请求外国进行制裁、封锁或采取其他敌对行动的活动变得含蓄和隐晦,但这只是形式上而非实际上的改变,所有被告仍然继续推展其犯罪协议,甚至被警方拘捕后仍没有立即停止。事实上,外国针对香港特区以及针对中国及香港特区政府官员采取的制裁措施,至今仍未撤销,若说黎智英等人的行为并没有促成这些制裁措施,是完全不符事实的。法庭清楚指出黎智英是本案的主脑和推手,是加重其罪责的因素,所以提高了他的量刑起点。”
“特区政府会依法充公黎智英的罪行相关财产。保安局局长早前已根据《香港国安法第四十三条实施细则》冻结黎智英及《苹果日报》相关公司的罪行相关财产。《香港国安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公司、团体等因犯该法规定的罪行受到刑事处罚的,应责令其暂停运作或者吊销其执照或者营业许可证。特区政府将启动程序,维护国家安全,按《公司(清盘及杂项条文)条例》(第32章)第360C条,将《苹果日报》三间相关公司自公司登记册中剔除。”
发言人指出:“自特区政府依法打击黎智英危害国家安全的罪行以来,多个美西方国家、境外反华媒体、组织及政客,不断抹黑香港特区维护国家安全的工作。这些国家自身经常利用泛国安化手段打压对手,并为包庇他们的代理人不断诬蔑香港,虚伪地为黎智英披上『传媒人』的假外衣,更在审讯期间虚构黎智英的健康问题。”
“这些图谋都在法庭公平公正的公开聆讯中不攻自破。法庭颁下的裁决书长达855页,罗列了全面和坚实的罪证,铁证如山,展现了法庭严格依照法律和证据的公正裁决。”
发言人进一步表示:“惩教署一直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确保羁押环境安全、人道、合适和健康,包括充足的照明和良好的通风环境、合适和适时的医疗支援等。在今年一月十三日法庭在听取求情期间,代表黎智英的资深大律师更再三确认就黎智英在囚待遇没有任何投诉。法庭在判刑理由中也确认,惩教署有为黎智英提供足够的医疗服务。”
“至于有关黎智英与其他在囚人士中止交往的安排,一直是按黎智英本人的意愿,考虑了所有相关因素后由惩教署依法作出。黎智英的在囚权利,包括探访、通讯、福利和宗教服务、户外活动安排等,并不会因其个人身分或与其他在囚人士中止交往而被剥夺。”
“香港特区政府已就《基本法》第二十三条完成本地立法,制定了《维护国家安全条例》。《香港国安法》与《维护国家安全条例》浑然一体,筑起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保障。特区会坚定不移维护国家安全,确保香港市民的合法权益,履行天经地义的责任,全力防范、制止和惩治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和活动。”
| 编辑: | 张慧斌 |
| 责编: | 安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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