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英文当网红,陈水扁呢?台“法务部”不说不!
时讯
看看新闻Knews综合
2019-03-04 14:16
据台湾《中时电子报》报道,前台湾地区领导人陈水扁被判刑后,因为身体出状况获准保外就医,但出狱后一再参与政治活动、公开活动,遭质疑身体已无大碍。国民党籍“立委”吴志扬询问台“法务部”,陈水扁可以当网红搞直播吗?“法务部政务次长”蔡碧仲并未直接给予明确答案,表示这是假设性的问题,他无法回答,诸多可能性他会研拟。
“法务部政务次长”蔡碧仲先前代理花莲县长,结束代理回“法务部”任职后,4日赴“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员会”报告,并接受备询。吴志扬质询,蔡碧仲去年接受媒体访问时声称花莲没有外界想象的幸福,那他代理花莲县长时,县民的幸福感是否有提升?蔡碧仲宣称他代理花莲县长的99天之间,各项“施政”民调满意度介于5成2到7成之间,所以应该是有提升;吴志扬追问蔡碧仲,将来是否考虑参选花莲县长?蔡碧仲回称:“我现在已经很好了,我专业就在这(法务)”;吴志扬表示,“地方”父母官是蔡碧仲的特别经历,但他想提醒蔡碧仲,“‘地方’父母官不是好当的,很辛苦,如果有机会再去选花莲县长,就好好想怎么当父母官,不要当‘政治打手’”。
随后,吴志扬再问,陈水扁的“四不原则”是,不演讲、不上台、不接受媒体采访、不谈政治,但现在显已踩在“红线”。上周五,陈水扁到台中参加公祭,有事先报备吗?蔡碧仲回答,因那时是假期,他在嘉义,不知道这方面的讯息。
吴志扬表示,不能让陈水扁无法无天,“法务部”总是说“这是台中监狱的决定”,但台中监狱非独立机关。吴志扬再问,“陈水扁可以开直播、当网红吗?”,如果只有声音,没有影像,是否违反“四不”?蔡碧仲说,这是假设性的问题,他无法回答,诸多可能性他会研拟。吴志扬表示,应该先研究,才不会让人觉得一直有人踩“红线”,导致“司法”威信荡然无存。
(编辑 施蒙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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