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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 | 超500名艺人发声抵制 短视频“搬运工”要凉凉?

新闻放大镜

看看新闻Knews综合

2021-04-26 14:48

近日,包括演员赵丽颖、肖战、龚俊、江疏影、迪丽热巴等在内的500多名艺人,联合腾讯视频、爱奇艺等超70家影视传媒单位集体发声,直指网络段视频侵权,呼吁国家对短视频平台推进版权内容合规管理。


这已是影视从业者继4月9日联合声明后的第二次发声。相比上一次的重在“呼吁”,这次倡议提出了明确诉求:包括倡导短视频平台清理未经授权的切条、搬运、速看和合辑等影视作品内容;倡导公众账号生产经营者提升版权意识等。


近年来,随着短视频产业的崛起,各平台大量签约头部创作者,但侵权问题也随之而来。在一些备受年轻用户喜爱的短视频平台上,大量充斥着如“5分钟带你看完一部大片”、“某某带你看电视剧”等内容,将影视作品进行剪辑、切条、搬运、传播甚至二次创作的现象比比皆是。



用户乐得免费又省力,视频上传者与平台方互利共赢,只有大量影视作品沦为免费的“供养者”。而当影视行业从业者提出版权保护的诉求时,有人反问:短视频只截取了很短的内容,也能算侵权吗?


对此,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赵占领表示,著作权法有规定,为了介绍、评论或说明某一问题,可以对作品进行适当地引用,不过,现实情况中,大多数短视频对影视作品的剪辑和使用并不是为了个人学习研究和欣赏,也不是为了介绍或评论某部作品而适当引用,大部分是带有商业目的的使用,尤其是几分钟能看完一部电影的短视频,会抢占正常收看影视剧的用户,因此应该被认定为存在侵权行为。


值得注意的是,连续两次发布的声明和倡议,除了针对公众账号生产运营者,也对短视频平台的责任与义务提出了呼吁、倡导。如果短视频账号生产运营者的行为构成直接侵权,那平台是否也有责任?



赵占领分析认为,如果平台对于用户的直接侵权是明知或者应知的,平台需要承担侵权责任,但在具体实践中,认定却存在难点,因为著作权法中有一条“避风港规则”,即“通知删除规则”,也就是说,若平台在收到被侵权人的通知后,采取删除相关链接、下架视频等合理措施,就不必承担侵权赔偿责任,这一条款一直以来被视为短视频平台的免责依据,也成为打击短视频侵权的难点所在。


对此,赵占领建议,视频平台对于上传内容应该进行审查,如果有较明显的侵权内容,不应放任上传,对于那些长期存在侵权行为的账号也要采取措施,如限制使用甚至注销等,此外,监管部门对短视频平台上的侵权问题也要加强监管,对于平台存在违法的情形,应当及时进行处罚。


国家版权局相关负责人25日也明确表态称,将按照中央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部署,继续加大对短视频领域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坚决整治短视频平台以及自媒体、公众账号生产运营者未经授权复制、表演、传播他人影视、音乐等作品的侵权行为;推动短视频平台以及自媒体、公众账号运营企业全面履行主体责任。


互联网时代,人人都是作者,人人也都是使用者,因此也有观点认为,在保护影视版权的同时,也要为二次创作留足空间。如何从法律上厘清版权方和二次创作者的编辑?如何在海量信息的今天,探索建立更加高效而灵活的版权授权制度?看来,要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还有赖于权利人、使用者、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管理部门、社会公众等各方的共同努力。


(看看新闻Knews编辑:彭晓燕 周缇 张蕴昆 阮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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