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47″

视频 | 母女同住水火不容?女儿:她有精神病!

案件聚焦

看看新闻Knews记者 方婷 施亚娟

2023-11-08 16:17

“清官难断家务事”说的是因为家庭事务错综复杂,就算站在公正中立的立场,也难以断论其中的是非。而这些家庭成员之间的矛盾纠纷,如果抛开了法理,那么事态的发展将会难以控制。针对这类型的矛盾化解,“三所联动”机制就在其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生活在一起的亲生母女 闹得水火不容


家住徐汇区康健新村某居民小区的顾阿姨和胡女士是一对母女。据了解,胡女士从小是由外公外婆抚养长大,2015年离婚之后,她就搬来和母亲顾阿姨一起生活。


因为母女俩长时间没有共同生活、再加上原本就存在隔阂,因此一段时间以来矛盾不断。胡女士甚至打电话报警称,母亲顾阿姨精神出现了异常。但是专业医生上门诊断后认为,顾阿姨并没有精神类疾病的发病症状。




母女间的裂痕要想短时间内弥合并不容易,天天住在一起难免会有磕磕碰碰。原来,顾阿姨和胡女士在长宁区另有一套房子,经过“三所联动”,她们终于同意分开居住。


昔日互助的同胞手足 竟然为房反目


发生矛盾的这户人家姓邱,邱家有5名子女。不久前,他们因为一套房子的居住权产生了矛盾,甚至差点动了手。


发生争议的这套房子是承租公房,承租人是他们已故的母亲,里面有2个房间共18平米。“三所联动”调解会上,大嫂提出,大哥当过知青,曾经为弟妹们做出过牺牲,因此她想让大哥成为新承租人。


根据法律规定,有权成为承租人的是在房子里面的同住人。同住人需要同时满足在本户有常住户口,在本户居住一年以上,以及他处无福利分房这三个条件。大哥一家此前没在房子里住过,因此不满足在本户居住满一年,所以不久前,他们才强行搬了进来。



这18平米的老房子里原本住着老三夫妇和老五,老大一家四口再挤进来肯定不合适。老大家符合申请廉租房的条件,经过“三所联动”,最终老大同意去申请廉租房居住,把这套房子让出来。


曾经关系和睦的婆媳 矛盾不断升级


据住在宝山区吴淞街道的齐阿姨说,2022年,她的儿子突然离世,之后没几个月,她住在外区的儿媳小葛就拿着房产证,要求齐阿姨搬出现在住的这套两室一厅的房子。


齐阿姨住的这套房子的房产证上只有已故儿子和儿媳小葛的名字。虽然如此,但是齐阿姨的户口在这套房子里,而且这是她的唯一住房。在“三所联动”调解中,律师告诉婆媳双方,按照法律规定,齐阿姨在这套房子里拥有居住权。


经过两次开会调解,最终小葛同意让齐阿姨居住且不再来打扰。此外她们也都同意,将多余的一个房间出租,租金由小葛收。



类似的场面,不断在这个小小的三所联动纠纷调解室里上演,在民警、律师、人民调解员以及多方社会力量的共同努力下,家庭内部成员之间的的怒气、怨气、戾气在法、理、情的碰撞中,一步步得到妥善的化解。


(看看新闻Knews记者:方婷 施亚娟 特约记者:金炜娜)

相关推荐 更多精彩内容

暂无列表

APP 内打开
打开看看新闻参与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