篮球少年遭背后冲撞致残 自甘风险不适用?

看看新闻Knews记者 刘黎明
2026-05-29 19:56:53
“嘭!”一声闷响,全国U11篮球联赛的篮球场上,13岁的小远应声倒地。一次看似平常的攻防,就此改变了他的人生。
比赛瞬间:背后的冲撞
2024年5月,一场全国U11篮球联赛激战正酣。身穿白色球服的小远抢得球权,直冲篮下,面前已无防守队员。就在他起跳上篮的瞬间,身穿蓝色球服的小虎从身后追防,抬手有一个明显的冲撞动作。小远应声倒地,痛苦不堪。
经送医诊断,小远骨折、韧带撕裂、肌腱损伤,事后鉴定构成十级伤残。
作为一名从小接受专业篮球训练,计划走体育升学路线的少年,这次重伤给他的未来蒙上了厚重的阴影。
母亲心声:被折断的篮球梦
伤痛之后,是漫长的索赔与对簿公堂。小远父母将小虎及其父母告上法庭,索赔25万元。
“我没有在孩子面前哭过,但其实我经常偷偷流泪,有时不得不靠安眠药入睡……”法庭上,小远的母亲声音哽咽。
她表示,当时正读五年级、身高一米六八的小远,本在篮球道路上颇具优势。然而,因为这次受伤,他错过了五、六年级衔接的关键寒假冬令营,与几所心仪的篮球特色初中的选拔机会失之交臂。
法庭交锋:“违体犯规”能否免责?
庭审中,被告方援引了民法典第1176条规定的自甘风险原则——自愿参加具有一定风险的文体活动,因其他参加者的行为受到损害的,受害人不得请求其他参加者承担侵权责任。
为厘清真相,小远父母邀请执裁过CBA的国家级篮球裁判出庭作证。裁判明确指出,从小远身后进行的这种冲撞,在职业联赛中至少是 “违体犯规”(违反体育道德犯规),甚至可能因动作过大、有导致对方受伤的巨大风险而被直接罚出场。
随后,小远父母进一步强调,自甘风险原则并不等于一切碰撞都不用负责。它包含一项关键规定:如果其他参加者对损害的发生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不能免除责任。而在事发时,小虎作为专业篮球队员,在比赛中实施了故意冲撞行为,直接导致小远受伤,因此主观上存在明显过错。
故意、重大过失不适用自甘风险
法院最终认定,小虎作为专业训练的在册球员,理应对篮球规则和背后冲撞的高度危险性有明确认知。在对手已掌控球权且背对防守的情况下,从背后实施可能导致严重伤害的犯规,存在重大过失。因此,本案不适用自甘风险原则免责条款。同时,经审查,赛事方已履行基本医疗保障义务,无需担责。
最终,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小虎父母赔偿小远21万余元,二审维持原判。
法官提醒:划清体育的“安全红线”
法官指出,“自甘风险”原则保护的是体育中合理的、不可避免的对抗风险,绝非恶意或重大过失犯规的“护身符”。它警示所有运动员,尤其是青少年运动员:尊重规则、敬畏对手、杜绝危险动作,才是对体育精神真正的捍卫。竞技的激情,决不能以安全和规则为代价。
| 编辑: | 冯家琳 |
| 视频编辑: | 姜辉 |
| 责编: | 吴依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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