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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办出台文件:避免义务教育学生因学习困难或厌学辍学

时讯

人民日报客户端

2017-09-05 10:11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的通知》,针对学生辍学的主要原因,提出了“三避免、一落实”的工作举措,即:避免因学习困难或厌学辍学,避免因贫失学辍学,避免因上学远上学难而辍学;落实政府及社会各方控辍保学责任。



据悉,我国义务教育巩固提高面临严峻挑战。2011年全面实现“两基”目标以来,各地巩固“普九”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义务教育入学率、巩固率持续提高。我国九年义务教育普及水平已经超过世界高收入国家的平均水平。2015年全国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93%,如期实现了教育规划纲要提出的中期目标,2016年达到93.4%。但少数农村地区特别是老少边穷岛地区仍不同程度存在失学辍学现象,实现国家确定的到2020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5%的目标面临严峻挑战。同时,一些地方对控辍保学工作重视不够、部门职责不清、工作机制不完善、解决辍学问题针对性不强,迫切需要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措施。


《通知》针对学生辍学的主要原因,提出了有针对性的工作举措,即“三避免、一落实”:


一是避免因学习困难或厌学辍学。改善农村办学条件,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加大对学习困难学生帮扶力度,丰富教学内容,改革教育方式和评价方式,提高学校吸引力,让孩子们从小愿意上学。结合实际,在普通初中开设职业技术课程,组织普通初中学生到当地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选修职业教育专业课程,提供多种成才渠道,使他们升学有基础、就业有能力。


二是避免因贫失学辍学。把控辍保学工作作为脱贫攻坚的硬任务,压实工作责任。聚焦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把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作为脱贫攻坚重点对象,坚持优先帮扶、精准扶贫。按照“一家一案,一生一案”制订扶贫方案,统筹各类扶贫、惠民政策,确保孩子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辍学。全面落实教育扶贫和资助政策,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力度,对残疾学生和残疾人子女优先予以资助。


三是避免因上学远上学难而辍学。优化学校布局,规范乡村小规模学校撤并程序,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在人少路远、交通不便的地方适当保留或设置必要的教学点。因地制宜通过增加寄宿床位、增加公共交通线路和站点、提供校车服务等多种方式,妥善解决农村学生上学远和寄宿学生家校往返交通问题。用信息化手段使农村获得更多优质教育资源。


四是落实政府及社会各方控辍保学责任。政府要履行控辍保学法定职责,政府各相关部门要相互配合,建立联控联保工作机制。对父母或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少儿入学的,政府要责令改正。学校要建立和完善辍学学生劝返复学、登记与书面报告制度,加强家校联系,做好辍学学生劝返复学工作。


《通知》有一些突破性政策举措:一是健全了控辍保学的工作机制,提出完善行政督促复学机制、建立义务教育入学联控联保工作机制、建立控辍保学动态监测机制、完善控辍保学督导机制和考核问责机制;二是明确了政府、社会、家庭、学校各方在控辍保学工作中责任;三是提出了以学生为中心的“精准化”帮扶政策,加强分类指导,因地、因家、因人施策;四是重点强调了各级政府要调整优化财政支持结构,优先发展、优先保障义务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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