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天起,一大波民生政策和规定将影响你的生活!
时讯
上海发布
2016-09-29 13:59
新修订的《上海市环境保护条例》10月1日正式施行
新修订的《上海市环境保护条例》将于2016年10月1日正式施行。《条例》增加了“绿色发展”、“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两章,条文数量从原来的60条增加到91条。该《条例》的颁布实施,为推动本市环保“十三五”规划全面实施,完善生态文明制度建设,加强环境执法等工作提供了重要的法制保障。
根据环保“十三五”规划,到2020年,要求生态环境质量、生态空间规模、资源利用效率显著提升,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PM2.5年均浓度达到42微克/m³左右,全市基本消除劣五类水体,生态用地面积达到3500平方公里,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1.25亿吨标煤以下,煤炭消费总量持续下降。
驾考新规10月1日起施行
新版《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与考试大纲》10月1日起施行。新《大纲》首次对培训里程做规定,要求各省市应当根据实际对各准驾车型培训里程做出相关要求,C1证和C2证的总学时分别为62学时和60学时,均比原来的要求少了10多个学时。每学时为60分钟,其中有效教学时间不得低于45分钟,每名学员课堂学习时间和实际操作时间日均不得超过4小时。
《机动车驾驶培训先学后付、计时收费模式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同样于今年10月1日起,学车收费将实施先学后付、计时收费模式。
10月1日起,公检法办案将有权查看微信朋友圈等电子数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日前联合下发《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收集提取和审查判断电子数据若干问题的规定》,进一步规范电子数据的收集提取和审查判断,提高刑事案件办案质量。按照《规定》,法院、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有权依法向有关单位和个人收集、调取电子数据。电子数据面临被篡改或灭失“危险”时,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或检察长可批准对其冻结保全。电子数据包括朋友圈、贴吧等信息。该《规定》自2016年10月1日起施行。
10月1日起"五证合一"正式实施
国家工商总局等五部门日前联合发布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的通知》,实现“五证合一、一照一码”,即实行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确保10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施。
按《通知》要求,登记部门在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基础上,直接核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相关信息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并归集至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企业不再另行办理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
外国旅游团乘邮轮入境15天免签 上海口岸10月1日起实行
自2016年10月1日起,在上海实行外国旅游团乘坐邮轮入境15天免签政策。外国旅游团(2人及以上)可由我境内合法注册的旅行社组织、接待并负责安排从上海邮轮口岸免办签证整团入境,停留时间不超过15天(从入境次日起算),活动范围限定在沿海省份和北京市,即:上海市、辽宁省、河北省、天津市、山东省、江苏省、浙江省、福建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内的邮轮靠泊港口所在的城市及其周边省内城市行政区域内和北京市。
离婚案裁判文书将不予公布
最高法新修订的《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将于10月1日起实施。新规定进一步扩大了应当公开的裁判文书范围,也进一步明确规范了裁判文书不公开的情形。
此次修订详细列举了应当公开的裁判文书类型。各种判决书、裁定书、决定书、驳回申诉通知书、支付令,其他有中止、终结诉讼程序作用或对当事人实体权益有影响、对当事人程序权益有重大影响的裁判文书,均纳入公开范围。涉及个人隐私的裁判文书根据最新规定要求,应在隐去“涉及个人隐私的内容”后上网公开。
新规明确列出了5种不在互联网公布的裁判文书,包括涉及国家秘密的,未成年人犯罪的,离婚诉讼或涉及未成年子女抚养、监护的,以调解方式结案或确认调解协议效力以及法院认为不宜在互联网公布的其他情形。
人民币10月1日正式“入篮”SDR
今年10月1日,人民币将正式加入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特别提款权(SDR)货币篮子。这是人民币国际化的一个重要里程碑,同时也是一个新的起点,将有助于提振全球对人民币的需求,对人民币未来的发展起到积极作用。
(编辑:王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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