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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 | 24岁女孩千里“被结婚” “丈夫”7万彩礼也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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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看新闻Knews综合

2019-01-20 10:22

24岁的广西姑娘梁小姐还没有男朋友,可是一张从河南寄来的法院传票却要她几天后开庭应诉一起离婚纠纷案。这个从没去过河南的姑娘,怎么就在河南结了个婚呢?



梁小姐在南宁市一家少儿培训机构当老师,2018年10月31日,她接到邮政快递员打来的电话,说有一封河南省安阳市龙安区人民法院寄来的传票要她签收。


梁小姐赶忙到民政局查询,系统显示,梁小姐于2016年6月30日和河南省安阳市龙安区马头涧镇马头涧村的男子靳先生登记结婚了。但两年前的这一天,正好是梁小姐回母校广西演艺职业学院领毕业证书的日子,是谁在千里之外冒用了她的身份结婚呢?梁小姐通过法院联系到了原告——她名义上的“丈夫”靳先生。



梁小姐询问对方:“你是怎么认识当时你跟她结婚的那个人的?”靳先生表示他是通过中介认识的,而且婚姻介绍所和结婚对象都消失了。


原来,2016年6月30日,他与一名自称是“梁小姐”的女子相亲4天后登记结婚,靳先生给了女方7万元彩礼,然而不到一个月,女方和婚姻介绍所的人全部失踪。2018年10月,靳先生将女方告上法庭,起诉判令离婚并归还7万元彩礼。



梁小姐表示:“当时我跟靳先生,就是我名义上的老公联系,当时我就问他,那个人拿着我的身份证之外还有没有材料?他说拿着我们家户口本,把我爸的名字都读出来了,包括我们家里面几个人家庭信息都知道。”



梁小姐思来想去,觉得问题可能出在2016年2月她被偷走的身份证上,虽然她及时报警、挂失、补办了,但由于身份证没有注销,所以落到骗子手里就成了骗婚工具。不过她的户口本一直保存在家里,那名女子如何获取户口信息并伪造户口本的?这让她百思不得其解。另外,结婚证上那名女子的样貌与梁小姐身份证上的照片相去甚远,河南省安阳市民政局怎么能给她办理婚姻登记呢?


梁小姐找到了河南省安阳市龙安区民政局了解情况,对方工作人员表示他们已经核实过身份信息,但是他们没法辨别样貌,要求梁小姐走法律程序。


距离法院传票上的开庭日期2019年1月21日,只有几天就要开庭了,梁小姐应该如何回应法院传票?这门“婚事”如何撤销呢?北京一家律师事务所律师关添介绍说:“我建议当事人要向法院提供相关的证据,包括她当年遗失身份证的材料,补办材料,或者遗失申明。”



关律师说:“使用虚假身份的婚姻登记不符合婚姻程序要件,属于‘婚姻登记瑕疵’,不符合《婚姻法》和《婚姻登记条例》有关结婚的条件,因此该行政行为属无效行政行为。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的相关规定,如果当事人以婚姻登记瑕疵为由,请求撤销结婚登记的话,法院一般往往会建议她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好在事情很快有了进展,河南省安阳市龙安区民政局副局长目前已经亲自对梁小姐表示了歉意,并表示按照相关规定,已经注册登记的婚姻民政局本身没有权限撤销婚姻,必须通过法院申请撤销,目前民政局正在通过律师与法院沟通,抓紧启动相关程序。如果调查发现梁小姐的身份证件确实被别人冒用登记结婚,民政局方面会第一时间抓紧办理撤销,并向梁小姐提供冒用者办理婚姻登记时的相关材料,配合她向警方报案。


(来源:广西台新闻中心 编辑:白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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