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 | 孤寡老人去世 18万元遗产无人继承上交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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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看新闻Knews综合
2018-09-01 07:59
孤寡老人去世后,遗产无人继承,该如何处理呢?大连市沙河口区春柳街道刘家桥社区居委会的工作人员,就遇到了这样一件事儿,辖区里有一位孤寡老人,从70岁开始,就一直由社区照顾,老人去世后,留下了一笔数额不小的存款,最终,社区工作人员决定,通过法律途径来决定这笔钱的归属。
法院审理的这笔财产,是一笔18万多元的存款,此前,这笔存款属于一位名叫徐占武的老人,是春柳街道刘家桥社区的居民。老人生于1932年,曾在我市一家单位工作,他离婚而且没有儿女,退休后一直独自生活,从2003年开始,刘家桥社区居委会一直派人照顾老人。2016年,徐占武老人因病去世,享年84岁,没有留下遗嘱。居委会工作人员帮老人办理了后事,在整理老人遗物时,竟然发现了一笔18万多元的存款。
老人生前的时候,也没有亲属来找过他。他去世以后,尽管居委会多方查找,也没有找到他的家人、亲人。2017年8月份,刘家桥社区(居委会)到沙河口法院,来申请认定财产无主。2017年8月21日,沙河口区人民法院在《人民法院报》上,发布了“无主财产认领公告”,寻找老人的法定继承人。
公告满一年之后,没有找到徐占武老人的继承人,因此法院开庭进行审理。 8月22号,沙河口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并在网上直播了庭审过程。法院经审查核实,发出财产认领公告满一年后无人认领的,判决认定财产无主,收归国家或者集体所有。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92条规定,判决徐占武的遗产扣除303元(公告费),余款181464.32元为无主财产,收归国家所有。宣判之后,如果老人的继承人出现,对财产提出主张,经审查核实后,应当做出新判决,撤销原来的判决。他可以按照法定继承的程序,继承这笔遗产。
据介绍,这起案件,也是大连首例认定财产无主案。无主财产,是指没有所有人或所有人不明的财产,例如:财产所有人死亡,即无遗嘱也无法定继承人继承,或者找不到失主的物品等等。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以下上字版:)申请认定财产无主,由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财产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提出。人民法院经审查核实,应当发出财产认领公告。公告满一年无人认领的,判决认定财产无主,收归国家或者集体所有。判决认定财产无主后,原财产所有人或者继承人出现,在民法通则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可以对财产提出请求,人民法院审查属实后,应当作出新判决,撤销原判决。
(编辑:斯雯 来源:大连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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