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小组长5个月侵吞公司财产38.5万元 构成职务侵占罪被判刑
时讯
看看新闻Knews记者 吴海平
2017-12-15 16:31
“90后”快递小组长唐某,手下管理着10名快递员,却在短短5个月内利用代收客户快递费及管理部分快递员的职务之便,侵占财产共计38.5万余元并携款逃逸。近日,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以职务侵占罪判处唐某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
据静安检察机关指控,唐某在2015年7月至11月担任上海某快递公司快递员,负责静安区公兴路附近区域的快递揽送件、代收快递费用及该区域部分快递员考核管理工作。但期间,唐某多次截留自己代收的客户快递费及所保管其他快递员上交的代收客户快递费近40万元。
2015年7月,公司换了承包人后拖欠他工资收入11万余元,唐某便萌生了卷走公司钱款的念头。此后,虽然公司催促他将代收款汇总交给公司,唐某却以种种理由搪塞,如谎称客户还未及时缴纳款项等,直至卷款逃回老家。
公司领导一开始还相信唐某说词,但时间一长通过与客户对账,发觉快递费用均被唐某侵吞,遂向警方报案。
2017年5月,自感躲得过初一躲不过十五的唐某,主动向上海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如实供述了上述犯罪事实,后退赔快递公司全部侵占款项,获得了快递公司的谅解。
静安法院经审理认为,唐某身为快递公司小组长,利用职务便利截留公司的钱款并占为己有,数额较大,该行为已构成了职务侵占罪。鉴于唐某能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且退出了全部违法所得,遂法院一审酌情从轻作出上述判决。
(看看新闻Knews记者 吴海平 实习编辑:许三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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