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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 | 63岁后厨阿姨工伤损失20余万 私了仅赔3万多?

案件聚焦

看看新闻Knews记者 张帼霞 冯家琳

2022-12-08 17:32

劳动者如因工受伤,常常会遇到公司要求签署一份私了协议,约定一次性赔偿一笔费用后,双方再无瓜葛。劳动者在签署私了协议后,如发现自己的伤情严重程度远超预期,损失也远不止约定的“价位”,能否要求撤销私了协议呢?


63岁的后厨帮工潘阿姨在倒厨余垃圾时摔跤受伤,公司与其签订《私了协议》,约定一次性赔偿医疗费等各项损失33900元。双方还约定,协议签署后,潘阿姨不得再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向公司主张赔偿。


原告委托诉讼代理人谢洁艳告诉记者,潘阿姨收入不高,医疗费当时已自己支付两三万,而公司表示如签了私了协议,就把医疗费支付给她,对伤情严重程度并不清楚的潘阿姨就签了协议。签订私了协议后,潘阿姨经过了漫长的治疗过程,产生的医疗费、护工护理费等,远超公司赔偿的3万多元。经鉴定,潘阿姨构成十级伤残。之后,她向奉贤法院起诉,请求撤销私了协议。


法院审理认为,虽然《私了协议》是潘阿姨亲笔签字,但当时尚未进行伤残鉴定,潘阿姨对自己的伤情是否能完全恢复、是否会构成永久性残疾,以及今后劳动能力的恢复程度没有准确判断。经核算,潘阿姨实际损失达到20万余元,公司仅向其赔偿3万余元显失公平。


奉贤法院民事庭法官刘雅表示,法律只对明显不公平的合同进行调整。对于一般失衡的情形,考虑到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法律是不做干预的。本案中,潘阿姨受伤的时已经63岁了,她文化程度不高,明显缺乏专业知识和经验,所以法院最终决定要撤销这个协议。由于潘阿姨在熟悉的工作环境中摔跤受伤自身也存在过错,因此法院酌定公司承担60%责任,扣除其已支付的33900元,法院最终判决公司赔偿潘阿姨8万7千余元。


法官解读,法院可根据当事人请求撤销显失公平合同的情形主要包括,合同对一方当事人明显不公平;一方当事人获利超过法律允许的限度以及受害一方在缺乏经验或紧迫的情况下签订合同等。法官同时提示,劳动者一旦因工受伤,可在伤情稳定后,且对伤残等级有明确认知后,再与公司进行协商。


刘雅法官建议,劳动者首先要对自己的伤情进行治疗,可以要求公司先垫付治疗费用,但是对于其他的赔偿项目可以不用急着协商。在治疗的过程中,对能否恢复、是否构成伤残,会有一个明确的认知,此时再考虑是否与公司协商赔偿。此外,劳动者在赔偿之前,还可以向工会、基层调解委员会等组织先行咨询,对大致损失金额有了解之后,再与公司签订赔偿协议。


(看看新闻Knews记者:张帼霞 冯家琳 实习编辑:陈逸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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