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国理政新实践·山西篇】抓住“四个结合”优化营商环境
时讯
山西日报
2017-06-13 00:16
良好的营商环境是吸引力、创造力、竞争力,最优发展环境才能赢得最大发展生机。优化营商环境是系统工程,是重大制度创新,要坚持做到“四个结合”,推动山西营商环境进入全国第一方阵,在唱响“人说山西好风光”的同时,再唱好一曲“人说山西好环境”,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优化营商环境,要把压实责任与形成合力结合起来。各级党委要加强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领导,围绕解决本地区本部门营商环境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作出安排并加大督导力度。各级政府要具体推动营商环境的优化。各级各部门都要直面问题、真抓实干、积极整改,鼓励敢作为、善作为,切实形成全方位、各领域共同推动营商环境优化的工作格局。
优化营商环境,要把改革创新与依法办事结合起来。要在法治的轨道上,推动试行企业承诺制、探索无审批管理这项重大改革落地见效,通过变先批后建为先建后验,确立企业投资主体地位,提高行政效率,进一步把企业投资发展的活力激发出来。开展九个专项行动要坚持标本兼治,加强制度供给和法规建设,建立完善长效机制。
优化营商环境,要把简政放权与加强服务结合起来。优化营商环境必须重塑为政理念,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牢记,审验后置了,但服务要前移。要实施行政流程再造,明确具体操作规范,把更多的精力放到服务企业和群众上来。要强化过程服务,深入企业、深入项目工地,主动上门提供服务。要善于把监管寓于服务之中,有效提高政府监管服务水平,让企业有更多的获得感和更高的满意度。
优化营商环境,要把攻坚克难与争创一流结合起来。拿出环保治理的劲头,奖励先进,鞭策落后,推动各级各部门把优化营商环境的责任担起来,坚决破除各类隐性障碍和“潜规则”,让企业和群众看到实实在在的变化。要加强舆论引导,既让企业和群众成为营商环境优化的受益者,又要引导企业和群众成为优化营商环境的参与者、建设者和维护者。要有奋发争先的劲头,主动向国际国内先进地区对标看齐,积极借鉴复制自贸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国家各类新区等成功做法,善于从观念、思想上提升,从体制、制度上创新,从监管、服务上突破,不仅能解决自身突出问题,而且能后来居上,推动山西营商环境进入全国第一方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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