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 | 离职了,我的伤残就业补助金也得要
案件聚焦
看看新闻Knews记者 钱浩明 刘旻月
2020-05-30 19:55
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有江湖的地方就有是非。职场也不例外。
同事之间摩擦冲突在所难免,但是对于曾经在奉贤某公司任职的杨先生来说,他和同班组的同事顾某之间的冲突,就不能用摩擦来概括了。
为了一个损坏的仪表,顾某大打出手,造成杨先生多处骨折。事件最终发展成了一起故意伤人的刑事案件。
可没等杨先生从伤痛中恢复,一个令他无比震惊的消息传来,公司方面竟然发公告,要将他开除。
这让杨先生难以接受,他找到领导理论,但是公司方毫不退让,坚持对杨先生做辞退处理。
一场风波就此开始。
工作交接起冲突 申请人被打骨折
2016年7月,事发那天,负责晚班的杨先生和早班同事顾某交接工作。可是为了一个损坏的仪表,两人发生了口角。
当时,顾某把杨先生按在地上猛打,造成杨先生两根肋骨以及一根腿骨骨折。
警方介入后,当事双方都被要求进行伤势鉴定。
经鉴定,杨先生有两处轻伤,而顾某只有轻微伤,事件性质一下就从同事摩擦,上升为故意伤害的刑事案件。
公司调查处理 受害人被要求自行辞职
出了这样的事情,给公司造成了很大的影响。
打架斗殴,是公司经过一番调查后,给这场冲突定的性。
人事经理认为,这是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公司章程的行为。公司经过讨论,以公示的形式做出了开除涉事两名员工的决定。
在执行时,考虑到杨先生的感受,人事经理要求他自行离职。
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劳资双方法院对簿
开除也好,自行离职也罢,杨先生都无法接受。
杨先生不肯自行离职,双方在仲裁院调解也告失败的情况下,2016年10月,公司发出了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
杨先生认为,公司解除劳动合同违法,向奉贤区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在法院调解的过程中,杨先生的代理律师和公司负责人,就17000元打包解决解除劳动合同所有问题的观点,口头达成了一致,并被书记员记录在庭审笔录中。
但是这个口头协议却并没有写入最终的调解书。
和解后 向老东家发起劳动人事仲裁
2018年2月,公司和杨先生在法院就解除劳动合同相关问题达成和解,一场离职风波最终以双方握手言和告终。
公司领导以为,他们从此和杨先生再无瓜葛,相忘江湖。没想到,时隔近两年,2019年11月,早已离职的杨先生再次提出劳动仲裁,要求老东家支付他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原来在2017年11月23日,申请人杨先生的受伤被认定为工伤,在2019年1月16日经过劳动能力鉴定,是因工致伤九级。
打包协议被推翻 公司方气愤难平
这一次,公司领导气愤不已。当初不是说好了打包解决吗,怎么又来要钱?公司又不是提款机!
公司领导认为,不管在哪个单位,员工打架肯定是违反劳动纪律的,如果员工都可以打架,那公司成什么了?
他们认为,对杨先生的处理,有理有据。当初在法院,就是考虑到杨先生在进行工伤鉴定,所以他们才同意支付17000元的赔偿金,双方说好了是打包解决离职一切问题。
公司领导自认他们对杨先生可谓仁至义尽,而杨先生如今是背信弃义。
秉持公平理念 仲裁庭支持申请人请求
对于当初在法庭作出的口头承诺,申请人代理人表示确有其事,但那并不是杨先生真实意思的表示,而是迫于无奈的城下之盟。
杨先生的伤势经鉴定为工伤九级,根据相关法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为39000多元。而公司打包赔偿金仅有17000千元,两者相差22000多元,之前的口头协议显失公平。
2020年1月,奉贤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了仲裁决定。支持申请人诉请,公司方需要支付申请人杨先生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员工冲突,公司买单,乍看起来,公司吃了亏,其实这其中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因工作而起的冲突,公司单方面的解约,法院的调解,工伤引发的劳动仲裁,所有的一切都有法可依。劳动者的权益得到了保障,而公司方面也是在法律范围内正常赔付。
(看看新闻Knews记者:钱浩明 刘旻月 实习编辑:耿舒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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