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幼泽等14人聚众扰乱社会秩序一案公开宣判
时讯
山西省阳城县法院网站
2017-07-13 13:43
2017年7月13日上午,山西省阳城县人民法院对阳城县人民检察院指控的被告人程幼泽等14人聚众扰乱社会秩序一案进行了公开宣判。
阳城县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程幼泽、刘欣、蒙广录、贺正香等14人的行为均构成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根据犯罪事实、犯罪性质及各被告人的犯罪情节、主观恶意大小、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判处被告人程幼泽有期徒刑五年,与其犯故意伤害罪、非法买卖爆炸物罪、非法拘禁罪没有执行完毕的刑罚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六年;对其余13名被告人分别处以四年六个月至一年不等的刑期。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被告人的亲属及各界群众七十余人参加了旁听。
2016年5月23日,一组名为“黑社会老大高调出狱”的视频在网络上疯传。视频显示,戴着墨镜、穿一身白衣的程幼泽走在一群人的头排中间位置,不时还挥手致意。数十串鞭炮在地上依次排开,道路两旁停着悍马、奔驰等豪车。此外还有数十名统一黑色着装男子,列成两队迎接他。
对于这场迎接程幼泽出狱的仪式,山西警方曾发布消息称,所谓“黑老大”高调出狱视频事件,是由程幼泽和其家人、朋友自导自演的一场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闹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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