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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 | 杀弟凶手被释放姐姐称遭死亡威胁:生不如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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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看新闻Knews综合

2024-05-11 20:49

1992年,李海玉的父母带着小儿子李焕平,从湖南邵阳到广东湛江承包果园。李海玉的父亲雇佣了湖南老乡易某青,在果园做工。当年年底,双方因工资纠纷发生了冲突。冲突发生后,易某青来到李焕平就读的小学,以其母亲病危为由,将9岁的李焕平带走。1993年2月19日,李焕平的尸体被发现,易某青却失踪了。


2016年的某一天,李海玉在易某青家门口的鱼塘边,遇到了一个自称是易某华的陌生男人。李海玉和他网聊了三年,2019年的一次聊天中,易某华主动告诉李海玉,自己就是易某青,李海玉随即将线索提供给警方。2020年5月22日,潜逃28年的易某华被警方逮捕,同年易某华向警方承认自己杀害了李焕平。


2021年2月,李海玉收到了一份《不起诉理由说明书》。湛江市人民检察院称,被害人李焕平下落不明,没有找到尸体,当年也没有做DNA鉴定,认定其死亡的证据不足:“本案的现场勘查笔录、照片、尸检鉴定及现场提取的刀具均已丢失”,当年发现的尸体死因不明;仅有易某华的供述,没有其他证据予以证实,因此,易某华的供述是孤证,不能认定其有罪。因此认定该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决定对易某华作出存疑不起诉的处理。因为证据不足,易某华仅仅被关押半年就释放了。


李海玉说易某华放出来之后自己曾被威胁,真的过得生不如死,还经常接到恐吓电话,就像他说的,“我杀得了你弟弟,我还杀不了你吗?“

李海玉没有放弃,她不断地申诉,案情再一次出现转机。2022年11月,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在立案复查过程中补充了部分新证据,认为现有证据足以认定易某华杀害李焕平的犯罪事实,易某华构成故意杀人罪,决定撤销此前《不起诉决定书》,将案件移交湛江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层报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易某华再次被捕。

编辑: 祝闻豪
责编: 姚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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