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吻罚款、结婚时约离婚,奇葩协议有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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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看新闻Knews记者 沈雪颖
2020-07-20 11:41
欢迎来到《请问老法师》。
最近,电视剧《爱我就别想太多》热播。虽然焦焦不太看剧,不过片子里的一些情节倒是让焦焦很好奇。
比如,谈朋友要签恋爱协议:每周见面三次,每晚电话十分钟等,如有违反,罚款2000元。
如果你觉得这些还算正常,那么恋爱期间未经同意,接吻一次罚款2000元。这又算哪门子事儿呢?
恋爱协议是否有效?
靠谈恋爱还可以赚钱?这种协议到底有效吗?焦焦请教了青浦法院的法官。来听听他是怎么说的。
“恋爱协议”看似一份合同,但其本质属于双方对身份关系的约定。
根据《合同法》第2条规定,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不属于《合同法》调整的范围。且恋爱关系并非夫妻关系,不具有法律上的夫妻权利和义务。
因此,这种协议对双方是没有法律约束力的。如果当事人愿意自愿支付“罚款“,那也没有问题;如果当事人不愿意的,对方依据该协议请求法院判令支付,该诉请不能得到支持。
如果协议内容涉及在恋爱期间共同出资的财产分割与权属归属等约定,若协议约定符合法律规定的合同生效要件,涉及该部分的协议有效。
除了恋爱协议,剧里还有一个离婚协议。
亿万富翁怕离婚影响公司上市计划,提出以婚前个人财产支付人民币1000万元给妻子,双方三个月后离婚,预先支付100万定金。
协议到期妻子不同意离婚,是否要双倍返还定金?
对于这个问题,青浦法院的法官是这么解答的:
由于离婚协议是涉及身份关系的协议,且定金条款限制了婚姻自主权。
根据上述分析,该定金约定无法律效力,无需双倍返还。因双方并无赠与100万元的合意,妻子也没有取得该100万元的依据,丈夫可依据“不当得利”要求返还。
离婚后男方婚前财产1000万归女方所有,是否有效?
根据《婚姻法》第19条规定,夫妻双方可以约定结婚以前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属。
同时,夫妻在离婚协议中对财产分割作出的约定,属于以离婚为目的而签订的财产分割协议,该协议在双方签署时成立,且其中隐含着在婚姻关系解除时才生效的条件。也即,在双方办理离婚后,该协议生效。
这两个例子,让焦焦不由得想到了另一种婚内协议:“忠诚协议“。
所谓“忠诚协议“,是指夫妻在婚前或者婚内签署协议,约定“婚内出轨,则净身出户”。
如果承诺方出轨,另一方能否向法院主张要求对方“净身出户”?
一般来说,这样的诉讼很难得到法院的支持,为什么呢?
因为“净身出户“其实隐含了两个条件:一个是”净身“,婚内财产一分不留;一个是”出户“,也就是解除婚姻关系。
”出户“,涉及人身关系,而无法以“协议“约定为理由,获得支持;
”净身“,在离婚时如果对方反悔,也无法获得支持。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14条规定,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分割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忠诚协议就没有必要签了吗?
其实不然。
《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在签署类似的协议时,不要以“出轨”为前提,也不要以“离婚”为目的,只对双方的财产归属进行约定,获得法庭支持的可能性更大。
好啦,今天的《请问老法师》就为大家解答到这里啦!如果大家在法律方面有什么需求,欢迎通过留言和我们互动,或者点击“案件聚焦”公众号下方的“我要求助”,选择您需要的求助类型进行填写,我们会选择典型案例为大家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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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看新闻Knews记者:沈雪颖 实习编辑:崔雨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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