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闺蜜和男友坑了的被告人,法庭拿什么拯救你?
案件聚焦
看看新闻Knews记者 李翔 通讯员 张鹏飞
2020-11-18 11:21
刑事案件里面,不仅有被害人的人生,还有被告人的人生。法是善良和公正的艺术,让身处案件旋涡的每一个人,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是刑案的应有之义。我(上海二中法院法官)曾主审过一起一房多卖的合同诈骗案件,对此感受颇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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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某是个土生土长的上海女孩,几年前,浦西的老家动迁,分到了几套安置房,眼看好日子就要来了,刚大学毕业不久的她满是憧憬。
“你家现在也动迁了,你也老大不小了,给你介绍个男朋友吧?”赵某的“贴心”闺蜜李某恰到好处的开始关心起赵某的个人问题了。社会阅历比较少的赵某架不住闺蜜的“热情”,开始和介绍来的陈某交往,却不知陷入了甜蜜的陷阱。
“我有个好的投资项目,可是手头没有钱,卖掉你的动迁房吧!”一天陈某来找赵某商量。“现在卖的价格也不高,怕是钱不够啊。”赵某这样答复。“没事的,多卖几次就好了。”陈某回答。“这样没问题吗?”赵某还是不放心。“外面都是这样操作的。”陈某给赵某吃了定心丸。
就这样,一套房子被卖了四次,收到了四次首付,一共200多万元。这些钱被陈某拿走“投资”后,很快,陈某就消失了,多年的闺蜜李某也跟着一起消失,只留下六神无主的赵某,每天面对上门讨债、要房的购房下家。
赵某自然一下拿不出钱退还,购房下家们纷纷报案,赵某很快被抓捕到案,对被男友陈某教唆一房多卖、诈骗下家首付的事实供认不讳。案件很快起诉到了法院,赵某没有任何法定减轻情节,按照这个犯罪金额,公诉机关提出了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量刑指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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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庭了,赵某的父母和亲戚都来了。法庭上的赵某形容枯槁。
“我认罪,但律师告诉我了,就算把钱都赔偿出来,不也得判十年吗?”绝望的赵某放弃了所有的辩解。她的律师说的没错,起诉书没有认定赵某任何的减轻处罚情节,就是把200多万都退出来,也要判处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
庭审很顺利,按照常规,此案很快就可宣判,赵某将在监狱度过漫长岁月。“法官,我们就是要求退钱,能把血汗钱拿回来就谢天谢地了。”庭审后,旁听的被害人也在焦虑地表达。
是啊,对于被害人来说,买房不也是人生大事,碰到了骗子,不也是倒霉透顶,对于他们,也是人生低谷来临。
这个案子好办吗?好像很好办,直接作出判决即可;这个案子不好办吗?考虑到赵某涉世不深、却要服刑至少十年,未免又太过于严苛。如何平衡被告人的人生和被害人的人生?要把案子办的国法天理人情相统一,好像又不好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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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应该有一张严厉而又慈祥的面孔。”一遍遍阅看卷宗,脑海里始终是西原春夫对刑法谦抑精神的经典形容。如何让绝望的赵某感受到刑法这张虽严厉但又慈祥的面孔,作为主审法官的我一度陷入困境。
作为本案教唆者的陈某尚未到案,抓捕进展很慢,陈某不到案,认定赵某从犯有难度。那么根据现有的在案证据,能否认定赵某作为被唆使者和从犯?我决定对此案建议补充侦查,并再次庭审,将参与房屋买卖的中介悉数传唤到庭,对赵某在房屋买卖过程中实际作用进一步查明。
很幸运,这些人能够证实赵某在现场基本没说过话,都是在男友陈某的指示下配合签字,忽悠下家的主要是闺蜜李某和男友陈某。认定赵某从犯已无证据障碍。在法庭主持下,被害人悉数拿到全部赔偿,对赵某表示了谅解。
案件很快作出判决,赵某犯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五万元。
事后,辩护律师写来一封长信,信中转达赵某及其家人的感慨:“我们感慨,法律是严厉的,但法庭又是有温度的,感谢法官给我们全家新的人生。”
“作为刑事法官,我们的成就感,可能不是来自于严厉刑罚的使用,而是在严苛的法条中一次次演绎出公正与善良的艺术,展现出严厉而又慈祥的面孔。”
(消息来源:上海二中法院 看看新闻Knews记者:李翔 通讯员:张鹏飞 实习编辑:葛彦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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