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人为核心是和谐宜居城市的要义
时讯
光明日报
2016-01-07 16:10
“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也是中国城镇化向前推进的关键时期。发展目标的实现,发展难题的破解,发展优势的厚植,“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的贯彻,应该率先从城镇化的质量上体现出来,从城市的宜居性、城乡的和谐度、居民的幸福感上体现出来。
建设和谐宜居城市,基本方向是要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这需要充分利用好制度抓手,一方面深化户籍制度改革,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农业转移人口举家进城落户,与城镇居民有同等权利和义务,并享受均等的基本公共服务;一方面拓展住房制度改革,以满足新市民住房需求为主要出发点,把公租房扩大到非户籍人口。只有变革包括户籍制在内的社会治理方式、按照平等的公民身份分配权利义务、完善不同类型社会保障之间的流转覆盖、加快农村集体土地的确权登记、加大公共产品的供给力度,才能充分达成“人的城镇化”的价值目标,才能让原有城市居民和新增城市人口都能有“获得感”。
建设和谐宜居城市,紧迫任务是形成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和谐,首先是人与自然的和谐;宜居,率先指生态环境的适宜。陷入连续雾霾、频发红色预警的城市,水资源经常性告急、食品安全问题丛生的城市,无论如何都与“和谐宜居”沾不上边。“十三五”规划建议的五大理念将“绿色”作为重要的一环,与其他几大理念构成了互为逻辑前提的有机整体,正是因为绿色是永续发展的必要条件和人民对美好生活追求的重要体现。未来,必须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坚持可持续发展,坚定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现代化建设新格局,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真正实现看得见蓝天碧水的城市图景。
建设和谐宜居城市,还需要形成诚信互助的社会风尚,博文约礼的文化氛围。这需要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实施重大文化工程,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文化产业体系、文化市场体系;推动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发展,引导文化资源向城乡基层倾斜,创新公共文化服务方式,保障人民基本文化权益;推动文化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发展骨干文化企业和创意文化产业,培育新型文化业态,扩大和引导文化消费。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不断完善中,润物无声地提升居民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法治意识,逐渐形成公序良俗和知法守礼的文化氛围。
城市治理是“具体而微”的国家治理,城市风貌是社会文化的直观展现。宏观政策是否稳健、产业政策是否准确、微观政策是否有活力、改革政策是否落到实处、社会政策是否托底,都可以从城市发展中判断出来;国民素质、公民道德、法律意识、文化精神,也都可以从城市生活的日常状态中折射出来。在“十三五”的开局之年,各地要从实际出发,在城市发展规划中添加明确反映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的指标,增加政府履行职责的约束性指标,把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确定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让更多和谐宜居的城市涌现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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