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严惩监测数据弄虚作假
时讯
人民日报客户端记者 邱耀洲 李龙伊
2018-07-10 07:37
7月9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专门加开会议,审议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报告。这次“法律巡视”发现,全社会生态环保意识明显增强,但一些地方还不同程度存在违反法律的突出问题,如:结构性污染问题较为突出,部分配套法规和标准制定工作滞后,大气污染监督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等。
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分组审议了这份报告,针对发现的问题提出了相应的建议。
责任落实不允许空喊口号、耍小聪明
报告指出,一些地方不同层级防治污染的工作要求“上下一般粗”,安排部署多、政策文件多、口头表态多,实际工作中的落实情况层层递减。
对于责任落实,多位与会人员表示,大气污染防治这场攻坚战依然是任重道远,容不得懈怠,更不允许一些地方、企业和领导干部空喊口号、唱高调、搞形式主义、耍小聪明。
曹建明副委员长建议,抓住党政领导干部这一“关键少数”,突出企业负责人这一“重点人群”,强化法律培训,督促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守法,强化守法合规意识和责任担当。并强化生态环保信息强制披露制度和重大环境污染案件曝光制度,完善公众监督举报反馈机制,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形成良好的、强大的社会舆论氛围和法治环境。
还有与会人员表示,建立对地方领导干部的环境责任考核与追究制度,明确主要领导的行政管理责任和法律责任,实行依法问责。庞丽娟委员建议,可以将干部的考核、晋升同对大气污染防治、对大气污染防治法的贯彻实施挂钩。
谁出数谁负责,严惩监测数据弄虚作假
报告显示,个别地方环境质量监测弄虚作假,还点名了山西临汾大气环境质量造假窝案,2017年4月至2018年4月,6个国控站点被人为干扰上百次,监测数据严重失真。
对此,罗保铭委员表示,对于弄虚作假这些反面案例要适度曝光,加大破坏环境的付出成本,形成对破坏环境违纪违法行为的震慑和警示力度。
罗毅委员建议,要健全环境监测量值传递溯源体系,建立“谁出数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追溯制度,严厉惩处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
还有与会人员表示,鉴于地方执法力量薄弱在各个行业都是存在的,要创新执法的手段,用现代化科技手段提高执法效率,解决执法力量不足的问题。
鼓励地方立法先于、严于国家立法
大气污染防治法的部分配套法规和标准制定工作滞后,也是这次执法检查发现的问题之一。
信春鹰委员说,现在有300多个地方立法权主体,地方立法很踊跃、很积极,但是在环境保护这个领域的立法力度不够。有的地方通过地方立法放宽国家法律的要求“立法放水”,通过地方法规把国家法律中关于环境保护的强制性要求缩减,结果导致了当地生态环境的严重破坏。他建议,鼓励地方立法先于国家或者严于国家立法来进行制度设计,要增强法律的操作性、规范性和约束性,实现大气污染地方性法规的全覆盖。
肖怀远委员还建议,在工作实践中跨省市联防联治,也形成了一些很好的经验和做法。但是由于立法体制上的原因,协同仅仅停留在征求意见这个阶段,建议将区域联防联控的有效做法和经验上升为国家法律,为区域大气污染防治提供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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