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辽宁法院集中宣判27件涉恶案件
时讯
看看新闻Knews记者 任彬源 司晓帅 通讯员 严怡娜
2019-05-09 17:54
看看新闻Knews记者从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辽宁共有18家法院今天(5月9日)集中宣判27件涉恶案件,包括“卖淫集团首犯”“砂霸”和“马仔”等一批犯罪分子被绳之以法,被告人刑期从18年有期徒刑至免于刑事处罚至不等。
据介绍,此次集中宣判包括沈阳、大连、鞍山、抚顺、本溪、丹东、营口、阜新、盘锦、朝阳等10个地区的2家中级法院和16家基层法院。其中,大连市沙河口区人民法院依法对以葛某海为首的恶势力犯罪集团犯组织卖淫、协助组织卖淫、敲诈勒索、故意伤害一案一审公开宣判,葛某海集团在大连市沙河口区、西岗区以经营洗浴、按摩等服务项目为名,开办8家卖淫嫖娼场所,同时,采取暴力、威胁等手段,实施敲诈勒索、故意伤害犯罪活动,法院认为,被告人葛某海等人管理、控制多人进行卖淫,妨害了社会管理秩序,构成组织卖淫罪等罪,对主犯葛某海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十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401万元,其余被告人分别被判处十一年到六个月有期徒刑不等,1名犯罪情节轻微的未成年被告人被免予刑事处罚;盘锦王某生犯罪集团以暴力、威胁等手段,有组织地多次实施强迫交易、寻衅滋事、故意毁坏财物等犯罪行为及殴打他人的违法活动,打击装修施工人员,排挤、迫使同行退出市场,在高层吊运、销售砂石料、封闭阳台及力工服务行业内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盘锦市兴隆台区人民法院对主犯王某生以强迫交易罪、寻衅滋事罪、故意毁坏财物罪等罪名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十个月,并处罚金30万元。
为增强司法公开效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各地积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新闻媒体旁听宣判,彰显辽宁法院从严打击涉恶犯罪的坚定决心。
(看看新闻Knews记者:任彬源 司晓帅 通讯员 严怡娜 编辑:祝闻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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