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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通报5起国有企业人员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

时讯

上海市纪委网站

2016-06-08 15:30

近年来,上海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不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持之以恒纠正“四风”,严肃查处国有企业领域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现通报5起典型案例:


1、2013年7月至2014年12月,上海银行工会在组织相关业务培训和工作会议期间,多次违规向参加人员发放交通卡。上海银行工会主席尹社申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2015年4月16日,中国石油(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研究院院长兼党总支书记徐发、副院长刘金水、地质总师曹冰,借赴成都参加会议之机公款旅游。徐发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刘金水、曹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2015年12月30日晚,上海仪电智能电子有限公司总经理、党总支书记洪斌违规组织公司内部人员公款吃喝,同时存在违规公车私用问题。洪斌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2014年5月,绿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党支部书记王炜在赴广州考察期间,违规到高档娱乐场所公款消费,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2015年5月18日至22日,上海市机电设备总公司在召开有关会议期间,组织与会人员赴无锡公款旅游。上海市机电设备总公司总经理朱志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上述5起案例反映出,在国有企业领域,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仍然存在;同时也反映出,一些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宗旨观念淡漠、纪律意识不强、监督管理缺位。


全面从严治党,国企没有例外。全市国有企业党组织要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抓好作风建设,切实履行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国有企业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要求自己,发挥表率作用。


端午将至,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抓住重要时间节点,紧盯享乐奢靡,有针对性地开展监督检查,严肃执纪问责,强化通报曝光,坚决防止“四风”反弹,确保节日风清气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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