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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带着榔头去嫖娼 50元嫖资引发血案

时讯

看看新闻Knews记者 吴黎明

2016-05-30 17:18


失足妇女开价50元做“生意”


2015年11月8日晚上,李春红(化名)安排好来上海玩的丈夫及两个孩子,到海滨新村门口做点“生意”,赚点钱。


李春红(化名)“钓”到一名男子黄进,双方谈好价钱50元,然后就一同到李春红(化名)的住所去。李春红(化名)曾留意到,黄进背着一个包,但是李春红(化名)没料到,这个包里,竟然藏着一把榔头。



黄进到底想要干什么,为什么带着一把榔头去嫖娼呢?


更令李某没想到的是,黄进竟然还有强奸罪的前科。



要人民币还是要美金?


这场交易在李春红(化名)的出租屋内完成了一半,两人结束了肉体上的交流之后,就谈到了约定的嫖资。


黄进一边翻包,一边问李春红(化名)“你是要人民币,还是要美金?” 李春红(化名)当时回答:“没有见过美金,还是要人民币。”


就为了50块钱,至于这么问答吗?



黄进说得很气愤,他说对方突然涨价了,要100元。对于这种没有诚信,没有职业道德的情况,他是坚决抵制,所以就用嘲讽的口气问对方要不要美金。没想到对方竟然是真傻,还说要人民币。


于是,带着榔头的黄进爆发了……


李春红(化名)最后一分钱也没拿到,而且还赔进去二十多万医疗费。



一处重伤 六处轻伤


黄进用榔头狠砸李春红(化名)头面部,关了她的手机,重新脱光她的衣服,然后扬长而去……


李春红(化名)昏迷醒来后,发现身受重伤,而且一对耳环不见了。她突然想了起来,这个黄进在海滨新村同她搭讪之前已经溜达了半个小时,而且进屋的第一句话问的是“你这对耳环买了多少钱?”。


李春红(化名)认为,这个黄进早就有预谋,目标就是她的金耳环。



故意伤害还是抢劫?


故意伤害致人重伤,量刑在3-10年之间,而抢劫致人重伤,起码是10年以上。


黄进逃到外地,在澡堂子里被警方抓获。他会坐几年牢呢?这取决于他到底干了什么。如果是为嫖资纠纷,打伤对方,那就3-10年。如果真是抢了对方耳环,那么起码10年以上。


2016年5月31日,案件聚焦播出《引“狼”入室之后》。有庭审内容,还会当庭宣判。所有的疑问都会在节目里解答。


(编辑:何黛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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