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 | 无继承人逝者身后事怎么办?上海发布工作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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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看新闻Knews综合
2026-05-21 09:56:28
无继承人逝者的身后事怎么办?此前,我们的节目曾报道,上海市虹口区46岁蒋女士父母早逝、未婚无子女,因突发脑溢血不幸离世,引发社会对于意定监护、遗嘱等问题的关注。近日,上海市民政局等五部门共同印发工作指引,对无继承人逝者丧事办理、遗产管理等作出明确规范。

所谓“无继承人逝者”,就是逝者离世后,既没有子女、父母等法定继承人,也没立遗嘱指定继承人。上海市民政部门解释,这类人的遗产将由其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或者村委会来担任遗产管理人。

按照新规,民政局不能直接接手,要由利害关系人向法院申请,经法院指定后才能履职。像长期照顾逝者的亲友、垫付丧葬费的人或者逝者的债主,都属于利害关系人。针对无继承人逝者的丧事办理,上海市民政部门解释,丧事承办人和遗产管理人是两类不同的民事主体。办丧事免不了花钱,像联系殡仪馆、买丧葬用品、办理火化、寄存安葬等等,新规明确,如果逝者参加过上海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丧事承办人可以去逝者户籍地的社保中心申领丧葬补助金。要是丧葬费用超过了补助金,且逝者有遗产的,丧事承办人可以向遗产管理人,申请从遗产里补齐超额费用。双方协商一致、遗产够支付的,就优先从遗产里给钱;谈不拢的,承办人可以向法院起诉,按判决结果结算。关于逝者生前欠下的债务,新规也特别明确,债主不得直接找民政局要钱,须得等法院正式指定民政局代管遗产、发布公告后,债主再走法律途径起诉。
| 编辑: | 朱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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