冤狱十三年——钱仁凤申请955万国家赔偿 律师质疑“每天只赔8小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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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看新闻Knews记者 彭晔 游明灵
2016-06-05 19:15
入狱前17岁的钱仁凤
【视频】重逢钱仁凤:13年后的无罪归来
近日,云南省巧家县保姆投毒冤案当事人钱仁凤,向云南省高院提交国家赔偿申请书,对其蒙冤入狱的13年10个月,共计申请国家赔偿955.3043万元。其中包括侵犯人身自由国家赔偿金584万6699元,精神损害抚慰金204万6344元,近14年的申冤费用166万元。在侵犯人身自由国家赔偿金方面,申请人认为如果只按照“公民正常行使宪法赋予的工作权利而每日不超过8小时的工资标准”,来计算冤狱赔偿金,不合公平正义,因此提出应按每日24小时,计算赔偿金。
经历了将近十四载的冤狱,钱仁凤已经从当年的花季少女,变成了三十多岁的女人,如今她在中船重装广州分公司做着宿舍管理员的工作。对于所申请的国家赔偿,钱仁凤表示,首先想要还清这些年伸冤欠下的债,其次是帮助远在云南巧家的老父亲修葺房屋,此外她也想要拥有一个属于自己的家。
钱仁凤和广州的新同事在一起吃早茶 (从右往左数,第二位就是钱仁凤)
到广州已经3个多月,趁着今天周末,钱仁凤在同事们的带领下,来到一家早茶店,第一次品尝广州有名的早茶。因为每个月要帮家里还债,还在宿管员试用期的钱仁凤,几乎从来不会走出宿舍大门,因为不出门,就不会花钱。去年12月出狱后,广州的中船重装,给钱仁凤提供了工作机会,今年二月份,这名坐了十三年十个月冤狱的女子,决定来广州开始她新的生活。
钱仁凤在广州当宿舍管理员
一个月两千多元的收入,在广州一个人生活,已经甚为艰难。而远在云南巧家,钱仁凤的老父亲,今年已经75岁,至今仍然住在高山区房顶漏雨的土坯房里。没有能力帮助家里人,钱仁凤感到自责,而这些年为了帮她伸冤,家里欠下的十多万的外债,也成了压在她心头的一块大石头。
钱仁凤和她的父亲
6月1日 钱仁凤在朋友圈留言——
未能见母亲最后一面让钱仁凤终身遗憾
母亲,是钱仁凤此生最遗憾,最不愿提及的。2015年4月钱仁凤的母亲病逝,此时,距云南省高院宣布投毒案再审只差一个月,与钱仁凤获得无罪释放只相差8个月。
钱仁凤曾向狱警下跪,求见妈妈最后一面。但由于昭通监狱距昆明往返超过规定的8小时,钱仁凤没能见到妈妈最后一面。钱仁凤服刑时,在葫芦上编上了“妈妈,想你”的字样,这些葫芦一直被家人们珍藏。
钱仁凤在狱中编的葫芦上,留有“妈,想你”的字样。
出监狱半年,钱仁凤面对现实的生活,有诸多的不适应,她听不懂粤语,根本没法上街去买东西,和人讨价换价。
“买个东西,别人说多少就是多少,我也不知道钱是高了还是低了”,钱仁凤向记者表达她的苦恼。
而身边没有一位亲人,相熟的老朋友,也让钱仁凤现在的生活感觉特别孤独。唯一高兴的事,就是她会使用微信了,一天中最开心的事,就是下班以后翻翻家里人的朋友圈,和远在云南的小学同学用语音聊聊天。
【电话录音】 钱仁凤 :等国赔下来之后我想把债先还掉
“压力很大,因为我觉得,我欠下的债,
该还还是要还,哪怕我工资很少,就是想把债还清,把欠下的债还清,我自认为我已经做好了适应社会的准备,但是面对现实中的磕磕绊绊,唉,有交通方面,信息
方面,还有到这边语言方面,离家远,离亲人远的方面(有障碍),我也想留在父亲身边,就是想有一份工作,所以才来了广州这么远。”钱仁凤说。
冤案昭雪之后,钱仁凤收到了来自全国各地的求爱信件,对这些未曾谋面的求爱者,钱仁凤一概拒绝。但她说,她并不是不渴望爱情,而是要慎重对待人生大事。
关于国家赔偿,钱仁凤表示她会尊重律师的建议。对于追索955万的赔偿,无论最终能得到多少,她首先会还清家里的外债,此外还会帮助父亲整修老家漏雨的老房子,如果有多余的钱,钱仁凤也希望能够用这笔赔偿款,为自己置办一个新家。
钱仁凤的朋友圈截图(近十四年,每一分都在煎熬,7272000分钟的人生自由,赔给我。)
据钱仁凤投毒冤案代理人杨柱介绍,钱仁凤申请的955万国家赔偿主要分为三部分,一是584万余元的侵犯人身自由国家赔偿金,二是204万余元的精神损害赔偿,三是166万元的申冤费用。
国家赔偿,以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本计算标准,职工工资以每日工作8小时计算。钱仁凤自2002年2月22日至2015年12月21日,一共失去自由5050天。以前,国家赔偿标准是每天217元,而今年5月16日新出台的标准为每天242元。为了参照新标准,钱仁凤特意等到6月份,才向云南省高院提请国家赔偿。此外,钱仁凤失去自由的5050天中,除法定工作日3400天外,还包括周末1440天、法定节假日150天、法定公休日60天。法定工作日除8小时按工资标准索赔外,另外16小时按加班计算,周末、节日、公休日按正常工资标准的2倍、3倍、3倍计算。
2015年12月钱仁凤获无罪释放
律师质疑每天只赔8小时制度
如果按照每日8小时工资标准进行赔偿计算,钱仁凤能得到的侵犯人身自由国家赔金仅有122万余元。那么在这一项赔偿上,她又为何提出了584万余元的申请呢?
【电话录音】钱仁凤投毒冤案代理人杨柱接受采访
杨柱对“每天只赔8小时”制度提出质疑:“一个服刑的人,不是说她每天加8个小时的班,她就可以像普通人一样下班了,自由了,即便你做完了8个小时的劳动,服刑期劳动或者说他们加班会有十几个小时的劳动,这十几个小时的劳动以后,你依然是在服刑,依然是不自由的,所以按8小时工作制来赔偿,我们觉得是错误的,应该按照她所有的服刑时间(赔偿)。”
在钱仁凤的国家赔偿申请书中,追问道:“每日因冤被关24小时,凭什么只按公民正常行使宪法性工作权利而每日工作不超过8小时的工资标准来计算冤狱的自由赔偿金?这符合法律上之损失填补吗?符合法理上之公平正义吗?符合人性人伦之天地良心吗?”,申请人因而认为,国家过错致损,不应比公民社会赔偿为轻,冤狱赔偿不能仅以每天8小时来看待。
同时,钱仁凤还要求赔偿义务机关在中国中央电视台、人民日报、新华社、云南日报、春城晚报等主流媒体上对受害人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钱仁凤国赔申请最迟三个月有结果
2002年2月,云南省巧家县“星蕊宝宝园”幼儿园发生投毒案,造成3人中毒,其中一名幼儿死亡。幼儿园17岁的保姆钱仁凤被锁定为作案嫌疑人,云南省高院于2015年12月21日宣布钱仁凤无罪,当庭释放。
钱仁凤案代理律师杨柱告知记者,虽然钱仁凤早已无罪释放,但是关于本案真凶的追查,迟迟没有新的动作。近期,钱仁凤冤案中的涉事幼儿园园长,及受害者家属已经主动联系钱仁凤案代理律师,将联合向云南省公安厅控告,要求警方全面追查真凶。关于钱仁凤案的国家赔偿申请结果,将在两到三个月后揭晓。
(编辑:朱永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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