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 | 马自达4S店将客户车辆外修 行车记录仪露马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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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看新闻Knews记者 吴浩亮
2021-08-15 11:04
最近,上海市民薛先生遇到一件烦心事,他的马自达阿特兹轿车遇到了交通事故,对方全责,但是车辆三个面都刮蹭了,大灯也需更换。于是,他就将车送到了康梧路上的一汽马自达路帅店进行维修。几天后,薛先生去拿车,发现钣金喷漆质量不好,车内又有油漆味,于是就打开了行车记录仪查看。这不看不要紧,薛先生发现自己的车,在他不知情的情况下,被这家4S店送到了其它地方去维修。
薛先生说,今年7月19日,他驾驶的马自达阿特兹轿车,与其它车辆碰撞,对方全责,需要进保维修。于是,薛先生将车辆送至浦东康梧路一汽马自达路帅店,委托他们请保险公司定损维修。最终,该车辆大灯总成需要更换,另需完成三个面的钣金油漆修补,定损价格为7200元。几天后,薛先生去提车,也没有仔细看维修单上的抬头,便签了字。结果回家后发现,漆面工艺做得不好,而且车内有严重的油漆味。
投诉人薛先生称:“一个是左边的大灯,间隙非常大很明显的,还有前保险杠4S店没有给我拆喷的,从两个点可以看出来,中网下面飞漆非常多,还有前保险杠下唇,摸上去毛糙的。”
觉得蹊跷,薛先生试探性地查看了车上的行车记录仪,却看到了意想不到的一幕。
投诉人薛先生表示:“发现这些问题以后,我就看了我的行车记录仪,发现他在未经我允许的情况下,把我车私自拖到外面去维修了,也没有通知过我。”
原来,马自达路帅店叫来了拖车运送薛先生车辆去其它地方维修,因为需要启动车辆,行车记录仪也启动了,薛先生才发现了猫腻。不过,事后与店方交涉,对方却推说,是保险定损的钱不够,他们才去其它店维修的。
薛先生提供与售后交涉录音:车子肯定是我们公司修的,不是这里修的,景和金沙也是我们公司的,现在人保的钱给我们给不足的。
此时,薛先生才发现,其维修单据上的抬头,尽然是位于普陀区的一汽马自达景和金沙店,他当时没注意,就在单据上签字了,但不管该店属于哪家公司,4S店外送维修,至少应该与消费者事先沟通。而薛先生也将这种做法,向一汽马自达主机厂反映,对方调查后,也不认可4S店的行为。
一汽马自达客服热线表示:“对客户在服务店的遭遇表示歉意,厂家不认可服务店上述做法,包括在客户不知情未同意情况下,由其它服务店维修喷漆作业等方面,将车辆情况及对应问题,通报服务店总经理及投资人,督促其内部整改。”
随后,记者也来到了一汽马自达路放店采访,对方售后经理拒绝面对镜头,但在私下沟通中,她承认了未告知不妥,也表示会按照消保委协商结果赔偿。
一汽马自达路帅店售后经理说:“同一家店一个老板,只不过这里是浦东店,那边是金沙店/第一我也说了,这里车子比较多,那边车子比较少,相对这里会增加工期,可以缩短工期,他可以更快拿车,他说尤其质量不好,不管哪里做,油漆质量不好我可以重新做,我也答应他了重新做,他不满意认为我们没有告知他,这是我们不好。这里定价会低一点,那边定价(定损)高一点,我们会确保他的东西,这边定价低我做不下来,这边原厂件我没办法提供给你,也修不了。”
但对于这种说法,薛先生不认可。
薛先生 投诉人:保险公司首先不可能给你的钱不够,只是说你可能为了你利益吧,我个人觉得才去这样做的。
对此问题,法律界人士指出,该4S店行为虽然没有涉及欺诈,但也是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金玮 上海翰鸿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表示:“4S店在未经消费者本人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将车辆转包到其它4S店进行维修的行为,显然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同时也违法了4S店与消费者之间的合同约定,如果因此对消费者产生权益损害的话,应做出相应赔偿。”
(看看新闻Knews记者:吴浩亮 编辑:殷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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