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

视频 | 马英九教唆泄密案明日终审 恐步陈水扁后尘入监

时讯

看看新闻Knews综合

2019-07-11 14:15

据台湾媒体报道,前台湾地区领导人马英九遭控教唆泄密案,一审无罪、二审逆转有罪改判刑4月。案经撤销二审有罪判决,发回岛内高等法院更审。更审将于12日上午10点于高等法院刑事庭大厦刑专一庭宣判。依照规定,本案于高院更审后即定谳,马英九可能继陈水扁之后,成为第二个有罪定谳的台湾地区领导人。



本案由台北地检署于2016年3月间起诉,北检认为马英九,要求前“检察总长”黄世铭,对前“行政院长”江宜桦、前马英九办公室副秘书长罗智强,二度报告侦查中的机密,涉嫌教唆泄密等罪提起公诉。一审台北法院女法官唐玥认为,马英九的行为乃是行使“院际调解权”,阻却教唆泄密违法,判决马英九无罪。检方上诉二审,高院认为马英九并非行使“院际调解权”,不能阻却违法,逆转认定马英九有罪,判刑4月,得易科罚金12万元新台币。该案1月初宣撤销,发回高等法院更审,并且公开抽签,由当年负责“太阳花”事件的二审女庭长张惠立审理。


全案经过2次开庭审理,其中6月底进行言词辩论。当时检察官认为,马英九违背曾宣誓保障通讯监察的承诺,竟将原本只能作为侦查犯罪的通讯监察数据,挪为政治目的使用。


马英九则以“心痛”来形容本案。他说,“这个案子审理了两年多,检察官对于我构成犯罪的具体行为事实到底是什么,一直都说不清楚,明显的就是为了要达到起诉我的特定目的,不惜耗费司法资源。我会继续为杜绝司法关说奋战,那些企图以告我、起诉我来打击我的人,不会得逞,我对关说司法的人,没有妥协的空间,绝不妥协。我对自己的清白有信心,我对法院的公正有期待。”



(编辑 施蒙纳)

相关推荐 更多精彩内容

暂无列表

APP 内打开
打开看看新闻参与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