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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 | RCEP之后 中欧投资协定谈判能否完成临门一脚?

子午观潮

看看新闻Knews综合

2020-12-18 00:28

目前,距离2020年结束不足半月,长跑七年的中欧投资协定谈判是否能够实现年内达成的目标,备受外界关注。


德国《商报》日前报道,中欧双方谈判正进入到最后的加时阶段,有望在本周迎来突破。按照原计划,上周应该结束最后一轮谈判,由于双方仍存在分歧,有关磋商延长到本周继续进行。


中国商务部新闻发言人高峰17日证实,12月6日至11日,中欧双方举行了第35轮投资协定谈判。双方聚焦文本和清单遗留问题进行了磋商,取得了重要进展。



年内完成谈判已成双方共识


值得注意的是,今年以来中欧双方谈判的节奏明显加快,一共举行了10轮磋商,仅第四季度就进行了3轮。高峰表示,双方将通过持续密集的谈判,加快推进谈判进程,实现年内完成谈判的目标。



“2020年内完成谈判的目标”最早出现于去年4月第21次中国—欧盟领导人会晤后的联合声明中。继今年11月中旬《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顺利签署后,进入最后关头的中欧投资协定谈判是否能完成这“临门一脚”,令全球瞩目。中德领导人在11月24日通话时重申了政治共识:推动年内如期完成谈判。


在商务部研究院区域经济合作研究中心主任张建平看来,“2020年内完成谈判的目标”是早已制定的时间表,并且是双方领导人的共识,双方谈判团队自然会朝同一个方向和目标去努力。


张建平指出,中欧作为世界上非常重要的经济体,该协定的达成不仅对于中欧未来深化双边贸易投资关系、推进持续低碳绿色发展有重要意义,更重要的是能够改善全球的贸易合同投资治理,以及推动全球的可持续发展。



不过,张建平也认为,中国和14个“伙伴”共同签署了RCEP确实给欧方带来一定的紧迫感。RCEP覆盖全球30%的人口和30%的GDP规模,是一个巨型的自由贸易一体化协定,欧洲却置身其外。在此情形下,它自然有意愿加速通过中欧投资协定,以便于进入下一阶段双边关于自由贸易协定的谈判。


RCEP之后,协定对中国意味着什么?


德媒称,许多欧洲企业也在期盼协定快点签订,尤其是在RCEP达成后,欧盟各界更感受到与中国加强经贸关系的重要性。中国是今年世界上唯一一个经济呈正增长的主要经济体,“这样的协定可以使欧洲企业参与中国的经济增长变得更加容易”。


中国社科院世界经济与政治研究所国际贸易室副主任苏庆义指出,对于中国而言,在RCEP签署之后,需要推动其生效和实施,完成中日韩自贸协定和中欧投资协定谈判。



在他看来,RCEP能给中国带来较大的经济收益和战略收益,但是在市场开放和制度性规则两个维度上带来的收益有限,而这两个维度分别对应服务和投资的开放,以及国内改革,主动推动与西方发达经济体的合作更具现实意义。因此,相比中日韩自贸协定谈判,中欧投资协定谈判应是当前的重中之重。


冲线阶段有哪些“硬骨头”要啃?


相比传统双边投资协议,中欧投资协定增加了投资自由化内容,引入了准入前国民待遇和负面清单的管理体制等,提高了协定水平,也增加了谈判难度。这也可从去年11月的第24轮谈判起,欧方把协议名“升级”为《欧中全面投资协定》可见一斑。


眼下,谈判进入到最后冲刺阶段,谈判遗留的问题也是最难啃的“硬骨头”。据悉,目前双方的主要分歧包括欧洲投资保护机制、劳工权益等,也就是关于可持续发展的部分。



张建平介绍,“推动投资促进可持续发展”是2016年杭州G20峰会确立的“九大全球投资指导原则 ”之一。目前,欧盟已成为中国第三大累计实际投资来源地,而中国日渐成为欧洲的重要投资来源国及接受国,因此中欧对于市场准入、劳工待遇、投资仲裁等多方面的内容都急需此协定来“规范化”。


欧盟驻华大使郁白近日就表示,越南在同欧盟签署自由贸易协定是也接受了欧盟在劳工问题上的要求,因此,他期待中国也能接受国际劳工组织制定的一些国际标准。



与此同时,中方也在呼吁欧方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放宽对华出口限制,以便利双边高技术贸易等。


中国国际贸易学会专家委员会副主任李永指出,中国和欧盟在经济体制和经济行为方面存在较大差异,在过去7年间的谈判中,双方为了达成一致彼此也做出一些妥协。


今年7月以来,德国成为欧盟轮值主席,积极地推动了欧中谈判。虽然在这最后的“临门一脚”,大家都需要一些要价,导致谈判“卡壳”实属正常。不过,在此关键时刻,彼此求同存异也极为重要。毕竟,留给大家的时间真的不多了。


(看看新闻Knews编辑 李瑶 郝苗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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