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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也能卖?上海这套二手房交易惊动整栋楼!

新闻坊

看看新闻Knews记者马跃龙

2024-08-23 20:16

最近

家住宝山区真华路999弄

"水岸蓝桥"小区56号楼多位业主

向《新闻坊》同心服务平台反映

↓↓↓

顶楼1401室和1402室的两户业主,十多年前在各自屋顶的公共天台区域分别搭设了一间违法建筑,每一间面积都有50平米左右,相当于给大楼加了一层,而为了所谓的"安全"考虑,这两户业主还商量着在通往屋顶的楼梯口增加了一道带锁的铁门。

屋顶公共天台区域,归楼内全体业主共有,怎么可以违法搭建、占为己有?


而且通往屋顶的楼梯是重要的消防逃生通道,这样封堵、上锁,一旦发生火灾险情,如果锁打不开,更会危及其他业主的生命安全。


如此显而易见的违法行为

为何能存在十多年?

同样奇怪的是

56号楼的其他业主

为何到现在才反映呢?


原来,就在今年年初,1401室原来的业主把这套房子卖了,其他业主不免犯嘀咕,因为作为暂缓拆除的存量违建,城管部门应当是做过注记的,违建拆除之前是无法过户交易的,为何这套房子就能卖成功了呢?


于是,56号楼的多位业主找到小区物业,希望通过物业和1401室新业主进行沟通,拆除楼内消防通道上的这扇铁门,但没想到,小区物业的工作人员非但没有主张拆除,反倒当起了1401室新业主的传声筒——声称“要拆可以,有条件。”

56号楼业主代表 张先生:

物业答复说,顶楼两家要拆除是有条件的,要楼下提出建议的居民来承担(顶楼2户业主)拆除的成本和以后(违建)被盗的风险。我们觉得要求不合理,很荒谬。他在通往违建的地方封了铁门,不是为了自己家里,而是防止顶楼违建的地方被盗。


听到物业的转述

56号楼其他业主气不打一处来

便向属地大场镇

综合行政执法队反馈

但让大家失望的是

和此前十多年一样

违建、堵门等显而易见的违法行为

迟迟没有被立案查处


56号楼业主代表 张先生

十多年了,我搬过来已经10年了,那时违建房屋和铁门就有了

(记者:有没有业主向物业或向属地的城管反映过吗?他们怎么说的?)

据说前一个业主在有关方面已经有过铺垫了,所以一直没拆过。

(记者:您指的铺垫是指什么?)

我们通俗讲他的原话就是搞得定属地的监管部门、各个部门,所以说他交易给下家的时候,也让下家放心,大胆地去弄。


真像其他业主猜测的

监管部门被搞定了吗?

属地城管工作人员回复说:

"不存在"


宝山区大场镇综合行政执法队 黄飞龙:

(记者:是不是真如他说的被搞定了呢?)

那不存在,因为之前我们也没有接到过举报,而且这种装铁门在老旧小区是普遍存在的。老旧小区像这种安装铁门有防盗需求,几家人商量一下,安装一个铁门。


记者当场指出,所谓"防盗",是建立在封堵大楼消防安全通道的基础上,而所谓"怕被盗"的建筑,还是存在了十多年的存量违建。


难道当初属地城管对此不知情

也没接到过举报吗?

还是接到举报

也没对违建进行注记

所以1401室又能过户交易了?


对此

属地城管工作人员带着记者

当场打开铁门、上到屋顶公共天台

进行查看

给出了这样一个解释


宝山区大场镇综合行政执法队 黄飞龙:

现在这个情况看下来应该是他新搭建的一个违法行为。之前阳光房有可能是在过户的时候拆掉了,有样学样,因为前一个业主搭了,后一个业主也想进行搭建。


按照属地城管这位工作人员的说法,1401室屋顶的违建之前就被查出过,也被做了注记,但在今年年初交易前,前业主已自行拆除,因此注记撤销,交易达成。而现在在屋顶公共天台区域看到的违建,是1401室新业主有样学样,刚刚搭出来的新增违建。


那么

这个说法究竟是不是事实呢?


就在今天上午,记者采访时,1401室新业主来查看新房的装修进展,通往天台、原本锁上的铁门正是她打开的,针对这扇门及楼上这几间违建房屋,1401室新业主不愿面对镜头接受采访,但私下里却给出了不同的说法。


1401室新业主:这门是原来装的,不是我现在装的,十几年了

记者:您是什么时候买的?

1401室新业主:3月26日。

记者:他以前老房子楼上有没有搭建房?

1401室新业主:有的,这全是老的,城管都已经看到的,他以前就是个墙,我只是腻了一点灰(粉墙),城管已经过来鉴定过了,已经可以了。


记者:可以是指?

1401室新业主:他的意思是原来有的可以弄(装修),没有的不能弄(扩建)。


就新业主的说法

记者向属地城管工作人员求证

再度遭到了否认


工作人员表示,他们已对新业主开具了自行整改通知书,限其在指定时间内自行拆除,拒不整改的话将由执法部门强制拆除。至于楼下消防通道上的铁门,他们也要求1401室及1402室两户业主立即予以拆除。


宝山区大场镇综合行政执法队 黄飞龙:

这个铁门虽然是历史遗留,是上家留下来的,但确实存在消防安全隐患,我们会联合物业居委安全办,对业主发放整改单,拒不整改的会进行强拆,保证消除消防安全隐患、留出安全生命通道。


就在刚刚

"水岸蓝桥小区"物业经理

给记者发来视频:

封堵在小区56号楼内的

这扇十多年之久的铁门

已被14楼的两户业主自行拆除


记者调查了半天,1401室楼顶的究竟是存量违建还是新增违建,也始终没有弄明白,但可以肯定的是,这次1401室的新业主不能再把屋顶天台占为己有了,通过我们报道,属地城管已表态,对这处违建"零容忍"。


公众之所以对违法建筑的认定和拆除如此关注,除了涉及建筑安全和消防隐患之外,更看重的还是"公平"二字,尽管监管和查处的难度不小,依然希望属地城管部门能依法办事,兑现对公众的承诺,对新增违建零容忍,对存量违建有计划分批拆除。

编辑: 盛莉、夏进
摄像: 卢敏
责编: 金莹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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