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 | 国台办:曾主张“台独”但已转变者符合规定可不追究刑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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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看新闻Knews记者王一鸣董宝忠
2024-06-26 11:51
大陆日前发布实施《关于依法惩治“台独”顽固分子分裂国家、煽动分裂国家犯罪的意见》。对于岛内一些过去曾主张“台独”、但目前立场已发生转变的人,大陆方面是否还会追究其刑事责任?
对此在6月26日上午召开的国台办例行新闻发布会上,发言人朱凤莲表示,《关于依法惩治“台独”顽固分子分裂国家、煽动分裂国家犯罪的意见》严格依法制定,坚持宽严相济、罚当其罪。
朱凤莲强调,“台独”顽固分子主动放弃“台独”分裂立场,不再实施“台独”分裂活动,并且采取措施减轻、消除危害后果或者防止危害扩大,符合相关规定的,可以依法不追究部分甚至全部刑事责任。
编辑: | 王一鸣 |
责编: | 丁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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