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上海市房产税新增不动产证查缴功能
时讯
看看新闻Knews记者 陈慧莹
2016-11-07 22:38
上海市税务局11月7日发布了关于缴纳上海市2016年个人住房房产税有关事项的提示,同时开通了网上缴纳指定平台,付费通网站的2016年度房产税查缴系统,纳税人只需登录上海付费通网站(www.shfft.com)或付费通APP,即可轻松查缴2016年度个人房产税税额。除此之外,2015年度以前的逾期房产税滞纳金也可在付费通平台缴纳。
新增不动产证查询缴纳功能
此前,纳税人只要登录付费通平台输入房地产权证号及产权人之一的证件号即可进行应税查缴,但自今年10月8日起,上海全面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房地产登记由不动产登记替代,房地产权证书和登记证明停止发放,颁发《不动产权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该制度实施前依法核发的各类不动产权属证书、登记证明继续有效,权利不变动,证书不更换。
因此,今年的房产税的查缴方式新增了不动产证查缴功能。纳税人登录付费通平台后,输入房地产权证号或不动产权证书号均可进行应税查缴。同时,纳税人可以使用任意银行卡、付费通卡、付费宝等多种支付方式进行网上房产税缴纳。
专业人士预估,综合今年楼市的情况,今年应税住宅套数及应税人群数量依然呈上升趋势,为避免线下缴纳网点年底前拥挤排队,建议纳税人选择网上渠道进行查缴个人住房房产税。
据介绍,今年上海市个人住房房产税的征收渠道仍为付费通、指定银行和税务专窗。
催缴不交者将计入诚信系统
根据《上海市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试点的暂行办法》和《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本市个人住房房产税征收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个人住房房产税的纳税人应于每年12月31日前,缴纳当年度应纳税款。
凡是逾期纳税的,可登录付费通网站(www.shfft.com)按照网上流程缴税,或到应税住房所在区县的房地产交易中心税务窗口缴纳。逾期缴纳的,当年度税款从次年1月1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对经催报催缴仍拒不纳税的,税务机关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和本市试点办法有关规定处理。同时,根据《上海市个人信用征信管理试行办法》将未纳税信息纳入联合征信体系管理。
(编辑:张梦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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