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9″

视频 | 试用期内辞职被竞业 前公司雇人跟踪拍摄近半月

叩击

看看新闻Knews记者周智敏

2024-06-21 13:36

2023年3月,谢洋洋入职上海一家互联网公司,担任生鲜电商业务的采购工作。2023年8月,因为无法承受高压工作,入职仅仅四个月的谢洋洋选择离职,并拒绝签署竞业限制通知书。此时,他在这家公司的试用期尚未结束。


20243月,谢洋洋收到上海市长宁区劳动仲裁委员会的通知,得知前公司申请了劳动仲裁,要求他支付竞业违约金约42.37万元,违约证据是有人对自己跟踪半个月拍摄到的14段视频,证明他入职了与前公司有竞争关系的公司。


谢洋洋认为,自己并不属于《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不应该被竞业。同时,他还表示自己在这个行业干了7年,手里的供应商资源都是自己多年工作积累下来的,前公司正是看中这一点才让他入职的。


2023年,有学者454份竞业限制纠纷案的判决书进行分析后发现,竞业限制义务主体中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仅占21%其余79%均为负有保密义务的其他人员这其中又有77%是基层岗位员工,其中不乏前台、保安、保洁等人员。目前的司法实践中对于竞业限制人员的认定,确实存在泛化问题

编辑: 周智敏
视频编辑: 周智敏
摄像: 张凯 徐玮
责编: 陈瑞霖
相关推荐 更多精彩内容

暂无列表

APP 内打开
打开看看新闻参与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