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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参股基金推荐工作正式启动

时讯

看看新闻Knews记者 陈文静

2016-07-05 13:54

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与财政部联合下发通知,正式启动国家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参股基金推荐工作。



国家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主要投资的基金(以下简称参股基金)包括:地方政府出资(包括全额出资和部分出资)的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基金、行业龙头企业发起设立并出资的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基金。参股基金应由专业管理团队管理,发挥市场的决定性作用,通过股权投资方式,主要投资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技术产业领域处于初创期、早中期且具有原始创新、集成创新或消化吸收再创新属性的创新型企业(投资此类企业的资金规模不低于参股基金总规模的60%)发展。


通知要求,参股基金需满足以下四方面要求,即一是参股基金总规模(各方认缴承诺出资总额,含地方政府出资)不低于2亿元。其中由地方政府出资的参股基金,社会出资不低于基金总规模的60%;二是参股基金管理机构须已经完成工商注册,并在基金中认缴出资,出资比例不应低于基金规模的1%,不支持推荐同一管理团队(实际控制人)发起设立多只基金;三是参股基金出资人架构清晰明确,并详细披露;四是对于各地推荐的地方政府出资的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基金方案,参股基金主要发起人、托管银行应已基本确定,并已草签基金的相关协议且有一定的项目储备。



据了解,2014年5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成倍扩大国家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资金规模。发改委会同财政部加大了新兴产业创投计划实施力度,新支持组建了72只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基金,截至2014年底,“新兴产业创投计划”共支持组建了创业投资基金213只,总规模达到570亿元以上,将直接和间接带动股权投资、银行贷款等各类资金约3000亿元,扶植创新型企业约3000家。在此基础上,2015年1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国家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设立方案,重点支持处于“蹒跚”起步阶段的创新型企业,促进技术与市场融合、创新与产业对接,孵化和培育面向未来的新兴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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