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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 | 清洁工20+高层坠下 六方被告谁担责?

案件聚焦

看看新闻Knews记者 吴依娜

2021-12-04 09:53

事故发生在2019年1月。装修工人常某,应工头要求,来到小区20多层一户人家,进行装修前拆旧。常某看到老房子里的空调或许还有用,便找来小区的清洁工老顾,看看是否回收。为了查看摆放在屋外横梁上的空调外机,清洁工沿着厨房外的一条通道往外走。这根通道原本并不在屋内,是屋外的一处结构梁。为了扩大厨房空间,原本在结构梁和厨房之间的半人高的墙、以及墙上的窗户,被敲掉了。当天下雨光线暗,老顾没注意到通道和横梁间是有空档的,径直往前走,不慎从20多层坠落了下去。


老顾坠楼,装修工常某当场吓愣,连报警都忘了,直到警察找上门来,带走了常某。查清楚情况后,才把他放了出来。清洁工老顾的家人,觉得很多人都有责任,一口气告了六方被告,要求赔偿。被告一:房屋产权人,被告二:物业,被告三:房屋实际使用人,被告四:装修承揽人,被告五:工头,被告六:装修工人。


法庭上,各方就清洁工为啥上门争执不休。装修工人说他是按要求拆空调的,可房屋的实际使用人和承揽人、工头,都说没让他拆空调,说拆空调是装修工的擅自行为。法庭判断,空调是拆是卖,并非本案关键。本案关键是,原本不该拆的墙体被敲掉了,造成了危险源,而且没有设置任何隔挡或是警示标志。对此,工头和装修工都存在过错。房屋实际使用人和产权人,因选任不当、指示不当,也存在过错。房屋使用人觉得很委屈。他说因为装修简单而且时间紧急,所以找了朋友来做。这个朋友从事相关行业几十年了,是专业人士。不存在选任不当的问题。法官提醒:装修工程无论大小,都要找有资质的机构!产权人也很委屈,她说我只是代持,对房屋没有丝毫使用权利,装修的事情也完全与己无关。法官提醒:以登记为准。代持有风险,代持需谨慎!


(看看新闻Knews记者:吴依娜 实习编辑:俞之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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