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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交车轮胎飞出酿祸 轮胎工涉嫌重大事故责任罪

时讯

看看新闻Knews记者 宣克炅

2019-09-18 11:22

前不久,看看新闻Knews曾经报道了一辆公交车行驶在杨高中路上的时候,一个轮胎突然脱落飞出砸中一名正在行走的3岁男童、导致男童不幸身亡。


原文点击:【警钟!】公交车轮胎飞出酿事故 车辆检修不可轻视



看看新闻Knews记者今天从检察机关了解到:经事后查明,负责轮胎定力工作的轮胎工未按规定对轮胎定力复紧,导致悲剧发生。


今年2月21日,上南公交公司的一辆795路公交车沿着杨高南路南向北行驶,在开到东三里桥路不到的港湾式公交车车站的位置时,公交车左后外轮突然脱落,径直飞向公交车站台处、当场将年仅3岁的男童霖霖撞倒、而此时,男童是和奶奶在一起在站台处候车。事发后,霖霖被紧急送往附近医院抢救,不幸的是,男童终因抢救无效宣告死亡。



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胡检察官介绍:“陈某在上南公交公司修理厂从事胎工工作,主要的岗位是做汽车轮胎定力的。轮胎定力的概念是,每隔一段时间,或者在某种条件下,他必须对轮胎的螺母的固定情况进行检查。如果有松脱的情况,就要做好固定的工作,这是陈某的工作职责。2月15日,涉事的公交车辆做了后胎的更换,按照规定,更换以后轮胎在车辆在行驶200公里以内的时候,就必须要做定力。这不但是他们公司的规定,而且相关公交车厂售后服务的有一个卡,卡里有必须要做到的关于汽车维修保养的重要提示。它也规定,在换胎的情况下,200公里左右是一定要做定力的。”

但是,司法机关调查发现:陈某偷懒,并未按照规定去做。

“2月16日、17日,陈某休息。后来的三天(2月18、19、20日)都下雨,因为下雨,他就自作主张偷了懒,没有出去做定力,结果2月21日,这辆车在行驶途中,过杨高路站的时候,后轮胎因为螺母的断裂,轮胎脱落,造成了令人悲痛的事故。”

事故发生后,事故调查组工作人员随即在现场进行勘查,发现左后侧轮胎10个螺母全部脱落,左后外侧轮胎滑出,现场捡拾到了7颗脱落的螺母。几天后,调查人员又在事故现场附近草丛中找到了3颗螺母。


司法鉴定结论报告显示:涉事公交车左后轮脱落符合因螺纹接触面产生的锁紧力不足、致螺帽逐渐松动脱出。



而在事故调查过程中调查人员发现,浦交修理公司负责维修车间轮胎定力工作的员工陈某告知他们:2月17日、28日下雨而未做轮胎定力工作(公司并无此规定),2月20日,陈某完成了20多辆车的定力复紧工作,但是,事故车辆却没有进行定力复紧。

而按照规定:车辆在行驶150-200公里后必须用定力扳杆进行复紧。2月16日至事故发生,车辆已经行驶了647.3公里,而陈某始终未对事故车辆的轮胎做定力测试、螺母复紧工作,从而埋下了事故隐患、最终导致了悲剧的发生。



看看新闻Knews记者今天见到了涉事工作人员陈某,与其进行了一次对话。


记者:“你从事公交工作几年了?”


浦交修理公司轮胎维修车间轮胎定力工作人员陈某:“做胎工做了十几年,做定力是刚开始做。”


记者:“做定力的职责是什么?”


陈某:“定力就是把车轮胎进行加固。”


记者:“按照规范,应该多少时间做一次加固工作?”


陈某:“隔天。”


记者:“事故发生前有做过吗?”


陈某:“事故发生前没有做。”


记者:“为什么没有做?”


陈某:“因为天气原因。”


记者:“天气原因就可以不做吗?”


陈某:“那也不是的。”


记者:“那天天气怎么样?”


陈某:“那天下了好长时间的雨。”


记者:“为什么下雨就没有去做定力?”


陈某:“因为我需要做的定力还是蛮多的,一个人来不及。”


记者:“就单单漏掉了这辆车吗?”


陈某:“是。那天下雨,我下班的时候雨还没有停,雨并没有变小,本来想放到明天做的。”


记者:“这个属于违规吗?”


陈某:“对。”


记者:“当时小朋友被飞出的轮胎砸到了,你有想到会有这种后果吗?”


陈某:“当时并没有想到,后来我并不想看到的事情就发生了。”


记者:“是存有侥幸心理吗?”


陈某:“嗯。”


记者:“觉得不会发生这种情况?”


陈某:“对的。”


陈某作为一名有10多年从业经验的老公交人,却因为工作疏失"马前失蹄",带来了深刻的教训。



看看新闻Knews记者了解到,在事故发生前的一个多月的1月8号,该公司另外一辆公交车也曾经发生过轮胎脱落的情况,当时陈某也参加了轮胎脱落后公司内部召开的警示会,但显然,陈某并没有入脑入心。



而这起事故的发生,不仅与陈某未能按照规定完成既定的职责有关,也与浦交修理公司的监督和管理流于形式有关,相关管理制度、拆装过程缺少有效的自检和互检要求;而陈某在休息期间也没有人顶班,对一线操作人员的履职工作缺乏有效监督和检查。



事故对3岁男童的家人带来了巨大的伤痛,至今不能从悲伤中缓过神来。看看新闻Knews记者了解到,事故发生后,多名相关负责人受到解除劳动合同、解职、降职等处分。而陈某也因此将受到法律惩处。

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胡检察官说:“社会安定有序地运行着,是千千万万个普通人,在平凡的岗位上默默奉献的结果。看上去再普通的岗位,也应该严格地遵章守纪,去做好它。尤其是涉及公共安全的,绝对不可以有一丝一毫的侥幸,疏忽大意。如果违反安全责任规定去操作,或者是不作为,那么就可能酿成无法挽回的后果,造成害人害己的后果。这是非常令人痛惜的。”



“从司法的角度来说,陈某需要承担法律后果。他在生产作业的过程中,违反了相关的安全操作规定,酿成了重大的伤亡事故,造成一人死亡。这个行为已经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本院将以此罪名向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看看新闻Knews记者:宣克炅 实习编辑:徐靖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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