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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 | 奥莱里的奢侈品店不是直营的?这个大牌胜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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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看新闻Knews记者 张帼霞

2021-03-05 11:26

转售商可不可以将大牌名称直接打在商铺的店招、店牌上?3月4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再审意大利奢侈品品牌芬迪、芬迪的正品转售商、以及一家奥特莱斯之间的侵害商标权纠纷,维持二审关于转售商侵权的判决,这起长达5年的诉讼案终于尘埃落定。



2015年开业的昆山首创奥特莱斯,将9间店铺租给益朗公司,后者通过平行进口对外销售芬迪、罗意威等大牌商品。



然而,芬迪公司发现,益朗公司销售芬迪商品的店铺,将品牌的英文字母商标,单独且醒目地用在了店招上,橱窗内也有显著标识。



被申请人代理律师苏和秦表示:“我们平时消费的习惯,一看到这个店招,特别是单独的店招,都会认为是不是他们开的直营店或者是授权的专门店。”


2016年,芬迪公司以商标侵权、不正当竞争为由,起诉益朗公司,被一审法院审驳回。芬迪公司随后上诉,二审法院判决益朗公司涉商标侵权和不正当竞争,而首创奥特莱斯在店铺指示牌等处标注涉案标识,构成帮助侵权,两者共同承担民事责任,赔偿芬迪公司35万元。 益朗公司不服,提起再审。3月4日上午,上海高院作出再审宣判,维持二审法院的判决。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法官朱佳平表示:“在店招上使用商标,极有可能使相关的公众对店铺的经营者和芬迪公司之间的关联关系产生混淆。对于正品的转售商,必须要使用到这个品牌的商标的时候也要注意使用的方式,限于必要的范围之内。”


(看看新闻Knews记者:张帼霞 编辑:王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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