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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 | 43斤的吴花燕走了 生前曾辟谣:我没有那么不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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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看新闻Knews综合

2020-01-16 10:24

贵州43斤女孩吴花燕在前几天去世了,不过她的离开却是让网络慈善募捐再次成为了公众质疑的焦点!



连日来,很多人为吴花燕的苦难命运而唏嘘,为她过早告别人世而叹息。

然而小燕子飞离了尘世,但一些失真的声音并未消散,舆论场中消费吴花燕,乃至乱贴标签的现象层出不穷。比如所谓的她每天仅有2元钱生活费的说法还在流传,她从5年间靠着辣椒拌饭度日的消息仍在弥漫,特别是一些自媒体把她塑造成无依无靠、无人帮扶的形象,更激起了广大网友的同情和愤慨。

同情吴花燕的凄苦人生,愤慨亲朋学校和政府漠不关心。然而事实并非如此。据报道,吴花燕在校每餐平均消费6.24元,她在采访的时候说,某一天只花了一两块钱,却变成了每天只花两块钱。

吴花燕得到了很多来自身边的帮助,同学背她去看病,帮她求助,学校提供资助金,也有很多的好心人给她现金捐助。



吴花燕说:“我当时看到我就两个晚上了没睡着,哭了两个晚上,我没有他们写的那么不堪。因为我旁边我有很多人帮助我,比如我的高中老师对不对?如果他们这样写,那我的老师呢,我说老师,我该怎么对得起她呀。”

吴花燕朋友吴玉荣说:“外界的报道和真实的她是有一定的差距的。她告诉我的是,她也没有想到会出现这么一种极端化的这种情况。”

贵州盛华职业学院后勤保卫处副处长王珊称:“一个名目,一个名头,给她找一个事做,她们那栋有5台开水器,你可能每周或每月清理一次就可以了,她很感恩。”



而吴花燕只有43斤的体重,不好的身体状况,主要是由于疾病的折磨,她此前患上了心源性水肿、肾源性水肿,还有心脏瓣膜的缺陷,并非单纯的饥饿和营养不良,这一点在传播当中也被有意无意的忽略了。

另据报道,从2009年开始,吴花燕和弟弟就享受了低保,档次也不断提升,从一般保变成了重保,再变成常保,姐弟俩每个月能拿到730元。

2018年,吴花燕家被评为了异地扶贫搬迁户,在保留原房屋的前提之下,政府在铜仁市碧江区给他们安排了一套60平方米2室1厅且装修完毕的房子。

吴花燕说:“我之前没病的时候,我就写有计划,我说今年考个会计证,然后再考一个专升本,因为我今年得了那个移民搬迁的新房,我想回去添几件家具,然后和弟弟一起过个好年。”



吴花燕的事被报道之后,很多人通过网络平台给她募捐,有一家网络平台一下子筹集了80多万元。这原本是件让人温暖的事儿,但是随后的事情却让人气愤,也给吴花燕本人造成了许多的困扰。

比如说某短视频账号打着吴花燕的名义筹集了45万元,在她本人并未收到这笔钱的情况之下,却宣称已将爱心亲自交至吴花燕的手上。

再比如有媒体报道一个名叫做9958儿童紧急救助中心的慈善机构,在吴花燕和家属不知情的情况之下,用两个筹款平台分别筹款,随后又未经吴花燕本人及家属同意开通一期二期筹款,多筹集了40万元,其中还明确标明要收取6%的手续费,但实际为吴花燕的治疗事宜只转出了2万元,公益人士郑鹤红甚至采取实名举报,表示9958在募捐过程当中存在很多违规行为。

资深公益人郑鹤红表示:“不告知患者真实的情况下去筹款,而且是那个超额筹款,这个在慈善法上叫超额募捐,而且并不及时给予拨款,托使患者达到囤积捐款这样一个目的。患者临近不治、危重,然后家里面条件又很差,没有文化、没有能力来查询慈善机构的捐款和跟进捐款,这样的家庭来敛取高额,这是他一贯的操作手法。”

记者从9958平台工作人员处获悉,9958平台确实进行了三次募捐,总额为100万余元。其中在2019年11月14号为患者转款2万元,剩余款项将与家属沟通之后再决定如何处理。工作人员表示,募捐经过了吴花燕本人的签字同意。



那些来自社会各界的爱心捐款,到底有没有汇集到吴花燕身上,筹款过程存不存在违规甚至违法的地方,如果有谁来负责,该负什么样的责,这些疑问都在等待答复。

吴花燕事件受到了广泛的关注,大多数受访市民表示,这起事件主要暴露出两个问题,一个是部分媒体报道偏颇,一个是捐助乱象,这样的乱象可能会严重打击市民向社会捐助爱心的热情。

对于部分媒体有失偏颇的报道,社会评论员郭磊则表示说,报道者的初衷可能是好的,为了帮助这个可怜的孩子能获得更多的关注和救助,但是不应因为同情吴花燕就妖魔化她身边的人,就污名化她就读的学校,就标签化帮扶她的职能部门,这对曾经帮助过吴花燕的人来说是不公平的,同样也不尊重受助人吴花燕本人。

而对于捐助乱象的问题,律师李军则表示说,慈善法明确规定,慈善组织、慈善信托的受托人应当向受益人告知其资助的标准、工作流程和工作规范等信息,且慈善机构在筹集善款的时候,因公布负责人个人信息联系方式以及办公地址,也就是说慈善组织要对外募集善款,首先自己必须要有相应的合法资质。而以某个受助者的名义进行募捐,必须经过本人或者法定监护人的同意。

李军表示,而如果慈善募集资金没有经过受助人本人同意,甚至资金未用于救助,则必须原路返还给捐赠人。

(视频来源:深圳台第一现场 编辑:范饱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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