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海洋督察组:河北填海造地空置率达68%
时讯
新华社
2018-01-16 17:06
经国务院批准,国家海洋督察组16日向河北反馈例行督察和围填海专项督察情况。督察认为,河北省典型海洋生态系统保护问题突出,海洋管理工作措施和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沿海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与海洋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之间的矛盾依然突出。
督察指出,河北省存在国家有关围填海管理制度、政策措施落实不到位,围填海项目审批不规范、监管不到位,围填海行政处罚流于形式,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存在薄弱环节等4大主要问题。
填海造地逾3万公顷 空置率达68%
督察指出,国家有关围填海管理制度、政策措施落实不到位。
——部分地方性政策与国家现行政策不符。国务院批准的《河北省海洋功能区划(2011-2020)》中要求河北省自然岸线保有率为35%,但是多个文件却将自然岸线保有率仅设定为20%。
——重开发轻保护,违反海洋生态保护红线管控措施审批项目。唐山市海港经济开发区、乐亭县在海洋生态保护红线内,违反管控措施要求,为大连亿丰海产品贸易有限公司等单位105宗围海养殖换发海域使用权证书,其中2017年以来违规换发31宗。唐山湾国际旅游岛管委会在唐山市大清河口附近违反海洋生态红线管控措施、未批先建,从事唐山湾进口商品直销中心等开发活动。
——中央海岛海域整治修复项目推进不力,配套资金匹配不到位。2012年至2016年,获得中央资助整治修复项目21个,仅3个项目竣工验收,普遍进展缓慢。地方配套资金不到位,到位率仅占26.5%。
——填海造地空置现象严重。2002年以来,全省实际填海造地30007公顷,未开发利用20435公顷,空置率达68%。到2010年底,唐山曹妃甸区填海造地面积达21100公顷,由于落地项目少,填海造地空置率为58%。
围海养殖用海约1.8万公顷 取得海域使用权面积仅27%
督察指出,围填海项目审批不规范、监管不到位。同时,围填海行政处罚流于形式。
——违反审批程序办理用海手续。曹妃甸工业区伊泰广场等17个用海项目,在未取得用海预审意见、未安排围填海计划指标的情况下,唐山市曹妃甸新区、沧州渤海新区等发展改革部门分别予以项目审批或核准。
——违规占用海域进行养殖。根据督察了解,河北省围海养殖用海总面积约18424公顷,取得海域使用权面积为27%,存在大量未取得海域使用权围海养殖用海。部分围海养殖规避海域管理,以土地使用权证、养殖证、养殖协议取代海域使用权证现象突出。此外,部分区域非法养殖处罚力度过轻,存在以罚代管问题。
——围填海行政处罚流于形式,存在财政代缴或返还罚款现象。沧州渤海新区交通运输局非法占用海域被处罚款2134.57万元,沧州渤海新区管理委员会从财政全额拨款给该单位用于支付罚款。沧州黄骅港综保建设有限公司违法填海被处罚款8.46亿元,沧州渤海新区管理委员会以建设资金的名义分4笔合计约8.5亿元拨付企业予以返还,变相纵容了企业违法行为。
在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搞旅游开发和围海养殖
督察指出,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存在薄弱环节。
——海洋保护区管理不到位。昌黎黄金海岸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长期存在多头管理、体制机制不顺等问题,有关部门多次责令整改,但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至今仍存在旅游开发和围海养殖活动,实验区内渔港、造船厂等长期存在。
——不合理的开发利用活动导致沙坝潟湖生态系统受到破坏。乐亭县水产局中心渔港综合项目一期工程建设填海超出批复面积16.1公顷,侵占神奇岛岛体1.8公顷,导致神奇岛濒临灭失。
——金梦海湾生态环境恶化。秦皇岛秦皇旅游文化投资有限公司未办理任何用海手续,建设临时通岛路,致使金梦海湾水动力交换明显减弱。2012年以前,金梦海湾未发现赤潮,2013年至2017年赤潮发生时间由每年8天上升到30多天,2015年至2017年连续三年发生绿潮,湾内生态环境恶化。
——入海河流水质状况较差。河流入海断面水质不达标现象长期存在,宣慧河、廖家洼河、饮马河水质为劣V类,滦河、新开河水质相比上年同期下降。老石碑河等河口闸内污水超标严重。
曝光问题 严肃问责
督察要求,河北省各级政府实施最严格的围填海管控制度,依法依规开展围填海审批和管理,及时查处违法案件。强化自然岸线和沙坝潟湖生态系统保护,全面规范养殖用海管理。
国家海洋督察要求地方政府启动问责机制,曝光问题,公开处理,严肃问责。
督察强调,河北省政府应根据《海洋督察方案》要求,结合督察组提出的意见建议,抓紧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在30个工作日内报送至国家海洋局,并在6个月内报送整改情况。整改方案和整改落实情况按照《海洋督察方案》要求,及时通过中央和省级主要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
2017年8月23日至9月22日,国家海洋督察组对河北省开展了例行督察和围填海专项督察工作。
督察组对督察发现的突出问题进行了梳理,形成问题清单,已按程序移交河北省政府。(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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