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契税法》明实施 购买住房等契税优惠政策延续
时讯
看看新闻Knews记者 陈慧莹
2021-08-31 19:55
9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正式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同时废止,我国法定税收原则落实更进一步。
于是,在近日,朋友圈等多平台流传:听说契税税率要上涨!小伙伴们都冷静点!事实并非如此。
一、法定税率并未改变
《契税法》维持了《暂行条例》规定的3%~5%税率,并未上调。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税务局日前特别发布了《关于本市契税适用税率标准等事项的通知》,明确,本市契税的适用税率为百分之三。
二、契税优惠政策延续
很多人都有印象,之前买房时缴纳的契税税率为1%到1.5%,现在却是3%,难道不是上涨了吗?实际情况是,2016年,根据相关规定,全国开始实施1%到2%的契税优惠税率。
8月30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布了《关于契税法实施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公告》(下称《公告》),明确了低至1%~2%的契税优惠税率在9月1日契税法实施后,会继续执行。
具体来说,适用上海的优惠为: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
三、优惠对象有所扩大
《契税法》在原有优惠基础上,增加了对部分非营利机构免征契税的规定。同时《契税法》明确,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之间变更土地、房屋权属,法定继承人通过继承承受土地、房屋权属可以享受免缴契税优惠。
(看看新闻Knews记者:陈慧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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