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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楼异味弥漫,源头竟是...邻居:没早点发现

新闻坊

看看新闻Knews:李仕婧、朱勇

2023-07-25 22:19

最近,家住嘉定区

铜川路2288弄的多位居民反映,

从上周一开始,

他们总能在楼道内闻到一股恶臭;

由于高温天气,臭味愈发浓烈,

甚至弥漫至整栋楼,

居民们的生活受到了很大困扰,

甚至有人不得不搬出去住。


这难以消散的异味,

到底从何而来呢?

上周六,

居民们实在忍受不了报警了,

这时才发现,

楼栋内一位独居邻居在家中离世。


昨天傍晚,记者来到事发小区,一些楼内邻居将记者团团围住。大家表示,近乎一周的异味已经严重影响到生活。而逝者的隔壁一户,住着租客,房东表示由于气味太重,目前租户已搬离小区过度。

逝者邻居:隔壁邻居是一位独居女性,她也没有子女的,父母也没有,一直是独居的。事发后,法医第一时间将人挪走了


租客:我都把门贴着透明胶,门缝都封掉了,还有味道。我就没法住了,当天晚上我就走了,没法在里面住了。


居民们告诉记者

由于逝者年纪不大

平时也有工作

起初居民们并未将异味来源

与之联想

直到气味的指向越来越明确



红衣阿姨:因为小姑娘是一个人,因为平时一直是在外面工作的,是家政类的,可能住在外面的,所以不怀疑是她家中有问题,隔壁邻居感到异味来源是她家,后来味道越来越厉害。


事发后,尽管物业已对公共区域进行了消杀,但不少居民表示,异味还是会从逝者家中散出。



不少临近事发楼层的住户家中都是门窗紧闭,有些居民甚至还堵住了下水道,开启了空气净化器。



男居民:窗户不敢开,下水道有臭味。


一位居委会工作人员告诉记者,逝者是位中年独身女性,所住房屋是公房,使用人仅为当事人本人。目前警方已结案,结论是紧急情况下的非正常死亡。

周刚 金汤居民区书记

她有点特殊,父母离世很早,整个亲戚朋友圈很少来往,几乎是十多年不来往。她目前还没有婚姻,是一位独居的中年妇女,还在工作。

上周六接群众举报后,我们联系物业和警署共同入门,发现她死于家中。警方的结论是排除他杀,紧急情况下的非正常死亡。


如何消除异味

谁能合法入室


终于找到异味的来源了,

大家心情都很沉重,

对于女子的离世很遗憾,

没能再早一点发现。


记者还了解到,逝者目前住的是公房,工作是街道托底介绍的,平时做一些家政服务类的工作。但由于上下班时间不固定,平时工作的地方也没能及时发现情况。


虽然遗体已经运走,物业对公共楼道也进行了消杀处理,但由于逝者屋内还有很多杂乱物品,所以异味一时难以消散。尤其是在理清法律关系之前,物业未经授权,也不能进入房屋内消杀。



所以目前整栋楼内依然是臭气熏天,居民们即使关上门窗,也阻挡不了异味的侵入,30多度的高温天,可谓是苦不堪言。整整一栋楼的居民,都深受困扰。


而要从根本上消除异味,需要尽快将房屋内的物品全部清理出来,彻底消杀、除味?可是,这就又面临一个棘手的问题,逝者没有父母、配偶、子女,谁能够合法入室,清理逝者的遗物呢?这几天,属地一直在多方联系逝者的亲戚,终于在昨天下午找到了一位久未联系的舅舅。


不过,这位舅舅岁数也已经很大了,老人家表示,自己没有能力处理这些物品,委托物业代为清理。


当然,一般的生活物品,舅舅这么处理是可以的。但是如果说涉及到贵重物品,或者银行卡等储蓄财产,舅舅又不是法定继承人,还是没有权利来处置的。


周刚 金汤社区党总支书记

我们经过这两天紧急联系,好不容易找到她多年失联的舅舅,舅舅也及时赶到。交流以后,舅舅也表示,愿意承担房屋的消杀和整理工作。



产权归谁所有

遗物如何处理?


那么,有没有

更为合适的处置方案呢?



据了解,逝者生前居住的是公房,所以产权是不归逝者所有的,而真正的产权人有权对房屋内的物品进行处置,并且委托物业及时消杀,尽快解决楼栋异味的问题。来听听法律人士给到的建议。

杨邹华 上海申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

从法律关系角度来说,舅舅和死者只是亲属关系。我个人觉得,这只是一个迅速的做法,有个人愿意承担责任。


但是从法律角度来说,房东应该更有权利,首先这个房屋属于公房的性质,也就是说,它是有产权人的。这个产权人应当是物业公司或者是开发商,所以在整个刑事案件是不存在的,案件已经确定侦查完毕的情况下,个人觉得社区应该赶紧主动去找房东。



产权人是有权对房屋进行消杀以及清空的,而物品我们可能要进行分类。个人物品应该放在比如说仓库进行保管,有待确认继承人出现的时候,对它进行处理;而垃圾可以立即处理。从属地角度来说,应该会同派出所、会同房东及时进入房屋当中,及时对房屋做清理和消杀。



最新进展


记者了解到最新消息,今天下午,物业公司保洁人员已入室进行清理消杀,生活垃圾等会被及时清理,而贵重物品,以及其他的一些遗物,将会先由物业和居委暂管。


如果未发现逝者生前立有过遗嘱,也没有再找到法定的继承人,那么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条规定,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国家所有,用于公益事业。逝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归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


在理清法律关系后,

希望属地

尽快解决眼前的异味问题,

让倍受困扰的居民们

早日恢复正常的生活。

也希望遗物的妥善处理,

让逝者安息。


记者:李仕婧、朱勇

编辑:许露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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