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
案件聚焦

选择录音录像遗嘱不可忽视的几个硬性要求!

案件聚焦

看看新闻Knews记者 俞欣怡

2026-06-02 18:20:28

很多老人由于不会写字、身体不便,没办法亲自手写遗嘱等原因,会选择录音录像遗嘱。但录音录像遗嘱的法定形式有严格规范,稍有一点差错就直接作废,立遗嘱人一定要记住以下几个硬性要求:


首先按照《民法典》规定,录音录像遗嘱必须由立遗嘱人亲自完整口述全部遗嘱内容,不能由旁人提问引导、立遗嘱人只做简单回答,全程要以立遗嘱人自己表达叙述为主。


其次在视频中,立遗嘱人需要清晰报出自己姓名,最好念出身份证号码,正面露出完整肖像,还要明确说出录制的年、月、日,时间缺一不可。


专家强调:整个录制过程必须一镜到底,中途不能暂停、不能剪辑。一旦有后期编辑痕迹,遗嘱便会无效。

此外,录音录像遗嘱中还需要有两名及以上无利害关系见证人在场。见证人的要求和自书遗嘱一致:不能是继承人、亲属,也不能有债权、债务往来。见证人也应该出现在视频画面里,主动自报姓名、身份证号,明确表达自己在某年某月某日在场见证某某订立遗嘱,全程同步录制在同一个无剪辑的视频里。

从头到尾整份录音录像遗嘱流程连贯不间断,立遗嘱人自述身份和意愿,见证人到场实名见证。全部符合要求,这份录音录像遗嘱才具备法律效力。

视频编辑:邵正裕(实习)

编辑: 冯家琳
责编: 刘岚
相关推荐

暂无列表

全部评论
0
暂无评论,快来发表你的评论吧
APP 内打开
打开看看新闻参与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