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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男子等媳妇剖腹产被当痔疮患者做手术 院方称都有责任

时讯

华商晨报

2016-08-11 13:11


29岁的王先生至今还在纳闷:本来在手术室外等媳妇剖腹产抱孩子的,怎么就稀里糊涂地被叫到手术台上做了痔疮手术。


手术室外等媳妇剖腹产,被叫去做痔疮手术


8月9日午后,天气闷热,29岁的小王趴在沈阳浑南医院(医院楼顶挂着“浑南新区医院”大字)3楼的病房里呻吟着。


小王跟记者讲述了事情的经过:“大概是8日下午一点半,我媳妇因为剖腹产被推到医院5楼的手术室。事后我才知道,这是医院唯一的手术室,里边有一间大的手术室,当时是给我媳妇做剖腹产的;还有一间稍小的手术室,当时正用来给患者做痔疮手术。但当时我不知道手术室里具体的情况。我妻子被推进手术室后,我在手术室外的座椅上等着,这期间我没看到医护人员和患者进出手术室,手术室外好像就我一个人在等候。我全神贯注地看着手术室,焦急地等待着我妻子剖腹产的消息……大约过了40分钟后,手术室一位医护人员开门后向我摆手示意我进去,好像还说着什么,因为声音小,我也没太听清。我合计着,可能是让我进去帮忙,我妻子手术应该结束了。哪知道,进到手术室后我没看到媳妇,医护人员让我脱裤子,我感觉奇怪,问‘怎么还脱裤子?’医护人员回答,让你脱就脱吧。我琢磨着,怎么媳妇生孩子还用丈夫脱裤子上手术台配合吗?也许是我知道的少,问多了怕人笑话咱无知,那就按医护人员说的办吧……”。


小王回忆这段经历时也觉得整个过程“不可思议”。


直到下了手术台才知道被做了痔疮手术


小王说:直到他下了手术台后,才意识到自己被做了痔疮手术。“医护人员给我丈母娘打了个电话,告诉她我的痔疮手术做完了。我丈母娘听得一头雾水,一再问,我女婿等我女儿剖腹产手术的,怎么就做了痔疮手术啊?他有痔疮吗?”


就在小王做痔疮手术的时候,他听到婴儿的啼哭声,他欣喜地想下手术台去抱孩子。“但等我下手术台时才感觉到,走路费劲,屁股火辣辣地疼,而且越来越疼,应该是麻药劲过了……”小王回忆。


看到媳妇和孩子平安,小王高兴;但被人做了痔疮手术,实在是莫名其妙。“我想向医院讨个说法。院方答复我,确实弄错了,应该做手术的那个人随后才做的手术;院方认为我真的有痔疮,所以给我做了……院方愿意赔偿5000元息事宁人……”。


记者看到,小王的病床的床头卡上写着“诊断:内痔……入院日期:2016年8月8日。”对此,小王及其家人认为,自己还真不知道自己有痔疮。


在小王的家人和朋友看来,他是一个过于朴实的人,也许正是因为这些沟通的不畅造成了误解;但不管怎样,医院的管理不致连手术对象都弄错吧!


院方认为双方都有责任, 为什么不问一声?


得知小王被错误做了痔疮手术后,小王的亲属们赶来探望和向医院讨说法。


院方与小王家人的谈判从8日晚开始谈到次日凌晨;院方表示在9日上午将开会研究处理意见,9日14时给小王一个答复,但在约定即将到达的时刻,院方通知小王答复还得推迟。


9日15时后,记者来到沈阳浑南医院办公室时,相关领导和医院的法务仍在研究该如何处理小王的事情。


院方承认,手术对象确实错了,但这个错误双方都有责任。作为门诊手术,院方已经走完了本来要做手术的患者所有手术流程。


医院的法务解释,之所以是双方的原因,是因为小王也是成年人,有民事行为能力,医生给你做手术时你倒是问一声啊!怎么就糊里糊涂地跟着做手术了呢!医院的法务还打了个比方,“比如说你去ATM机取钱,你还没等取呢,ATM吐出钱来,这钱你能拿吗,拿了那就要负法律责任的……”医院的法务还强调了一点,小王确实有痔疮,而且做了手术后也没有给他造成实质性的不良后果。


截至记者发稿时,小王仍躺在病床上休养,他想去照顾媳妇却做不到,“真是干着急啊!”


目前,当事各方正在等相关部门的调查结果。


六点疑问:


没有在手术前签字,院方如何核实身份?


针对该事件和记者初步调查的情况,事件浮现出几点疑问。


一、如医院所说,既然医院有一套完整的手术管理程序,且事发时也严格地走完程序;那为什么该做手术的人没做,而不想做手术的人做了,而且小王也没有在术前通知书上签字。小王亲属与院方交涉时,曾拿到一份《门诊手术工作流程》,其中第一条和第三条分别写着:“写好门诊病历,做好术前交待,并要求患者本人或家属签字”;“核实身份”。家属认为,按照相关流程,应先交款后手术,但实际上那个本应该手术的患者交款时间比手术时间竟晚了近2个小时。对此,小王家属表示,目前对院方提供的材料仍抱有怀疑态度。


二、按医院所说,医院至少应该有术前检查、诊断和手术实施方案等;那该做手术的人病情和小王的可能一模一样吗?如果不一样,比如有内痔、外痔和复合痔的区别,那发现小王的情况与手术预案不同时为什么没有终止手术,哪怕是多问一个问号呢?


三、院方说小王有痔疮,但术前没有检查和诊断,即便有手术时发现,那术后又怎么能证明小王的痔疮真实存在呢?


四、小王被阴差阳错地做了手术,到底在哪一个管理关节上出了错,相关责任人应该负哪些责任?


五、院方是否在术后提出赔偿5000元的和解意见,如果确实提出过,那么这5000元的依据是什么。


六、医院手术室同时安排剖腹产和痔疮手术是否合理,是否考虑过手术同时进行时如何区分患者及家属,也就是说怎么才能不出现小王的这样的错误。


对此,院方表示也正在调查之中,医院也在积极与小王协商解决方案,等相关问题水落石出后会给记者一个较为全面的答复。


律师说法:


院方应按照规范在术前确定患者身份


小王家人就此事咨询了辽宁青松律师事务所的王金海律师,律师要求他们保留好证据。


律师告诉记者,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必须严格遵守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这件事中,涉事医生明显违反了卫生行政规章制度或者技术操作规范,并给小王造成了一定后果。院方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家属回忆,院方曾向家属解释说,门诊手术和病房手术流程有所不同,且使用的是微创手术。然而,小王拿到的病历并不完整,即便是那个应该做手术的患者所拿到的资料也仅仅是一个病历本、两张收费单。


王金海律师认为,无论微创手术是否属于常规手术范畴,院方都应该尊重患者的知情权,将手术时间、内容、结果和今后是否存在医疗风险等如实告知。


亲属讲述:


当事人在沈务工多年,不善言辞


在采访中,很多人在惊叹小王离奇遭遇的同时也在问,小王究竟是一个什么样的人?


记者在看到他时第一句话便说:“怎么遭遇这件事时没吭一声呢。”


小王不好意思地笑了,随后委屈地说:“媳妇剖腹产生孩子,我全部的精力都放在她身上了。而且在我媳妇进手术室后手术室的门没有人再出入过,直到那个穿手术服的医护人员示意我进去时,我都认为这事是和我媳妇生孩子关联的。医护人员让我脱裤子时,我也怀疑了,但护士让我赶紧的,我以为这也是配合媳妇剖腹产的流程。直到下了手术台才意识到错了。总的来说,就是阴差阳错。”


亲属告诉记者,小王为人厚道,和媳妇在沈阳务工多年,确实不善言辞。此前,小王陪媳妇曾来医院孕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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