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组通报女刑警诈骗案 国家公器岂容私欲亵渎

看看新闻Knews记者 严相莉 游玮 阮丽
2026-06-10 13:31:41
安徽滁州个体商户黄某某向媒体反映,他和其他多名个体商户,遭女民警赊购价值几百万元的烟酒,损失至今没有追回。滁州市定远县调查组今天发布通报说,对于个别民警违法犯罪行为给群众带来损失,深感痛心,特向受损商户和社会公众诚恳致歉。县委、县政府已成立调查组,全力配合法院追缴闫某艳资产,安排专人对接受损商户并提供法律援助,支持受损商户依法维权。同时全面复盘核查公章管理、日常监督等环节,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失职失责相关人员。
一份合同能否成立,最要紧的就是双方签名盖章是否合法有效。商户们愿意赊欠货款,就是因为单位的公章有价值。因此,只要公章是真的,单位就应当承担责任。而定远县公安局曾经通过书面回复说,涉案合同是闫某艳私自制作,并私盖公章,属于个人诈骗行为,公安局没有支付责任。

此前,当地多名个体商户反映,定远县刑侦大队民警闫某艳赊购烟茶酒,欠款不还。其中一笔444万元的供货合同盖有刑侦大队公章,而这笔货款还欠着199万元待还。群众透露,定远县公安局在2024年9月曾做过公章鉴定,确认涉事公章是真的。定远县公安局回复说,公章是闫某艳私盖的,属于个人诈骗行为。

除了个体商户外,还有一名受害人是辅警,当时闫某艳以招待用酒名义,让他垫付2.4万元。另有一名居民,被闫某艳以“消除酒驾记录”为由骗走价值3.7万元的白酒。这起案件总共涉及700万元,仍有356万元还在追缴。而闫某艳把诈骗来的物资低价倒卖,赃款用于网络赌博和挥霍。

另据一份法院判决文书显示,定远县刑侦大队37岁女民警闫某艳,2021年至2024年间,持盖有“定远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公章的供货合同,向13名个体商户赊购烟茶酒,累计诈骗15人大约356万元。闫某艳去年已经因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
既骗商户,也吃“窝边草”骗同事,还动辄几百万元的大单,闫某艳可谓是胆子肥、胃口大,作为民警却知法犯法、执法犯法,她究竟是怎么敢?而公章被私盖,违规使用长达三年,暴露出公安局管理上哪些明显漏洞?媒体评论员沈彬认为,罪犯本身是刑侦民警,清楚诈骗犯罪的刑事后果,最终却利用公职身份、单位公章行骗,数额高达几百万元,性质远比普通诈骗恶劣。群众愿意相信警服、相信公章,这份宝贵的信赖不该被辜负。她甚至还以帮忙消除酒驾记录为诱饵实施诈骗,彻底将公权力异化为牟取私利的工具,这对当地的执法公信力造成了严重的伤害。
党政机关的公章,特别是刑警队这样的司法机关公章,属于核心信物,本该有着严格的保管、审批、登记流程,正常使用必须申请、领导审批、专人登记、全程留痕。可在本案中,刑侦大队公章被一名普通民警随意取用、私自加盖在虚假合同之上,三年之久,却无人察觉。这足以说明,单位里公章管理的规章形同虚设,监管体系出现了巨大漏洞。
合同是假的,公章是私盖的,但涉案警务人员身份是真的,骗来的钱是真的。警服、公章,都是公信力的标志,如今却为行骗“背书”。罪犯闫某艳已经挥霍大多赃款,受害人的356万元损失还能追回吗?

具体来说,第一追偿渠道仍然是刑事追缴违法所得,这是所有受害人必须先启动的程序。法院已经立案追缴闫某艳违法所得,受害人可以主动联系审理本案的刑事法院执行局,提交供货合同、送货单据等证据,申报受损金额,录入被执行人财产查控系统。

与此同时,还要申请执行法院查封、冻结闫某艳名下房产、车辆、银行存款等资产,同时申请调查其近亲属账户,核查是否存在转移、隐匿赃款、赠与财产的行为;如果查实恶意转移财产,可申请法院追回被转移资产。由于受害人不止一人,所以需要按照债权比例,分配闫某艳的可执行财产。

虽然定远县公安局没有因刑事判决直接承担付款责任,但也无法绝对免责;最终是否担责、承担多少责任,需要受害人另行提起民事诉讼,由法院审理判决,不能仅凭公安局一句“个人行为”的答复,就认定完全无责。

涉事部门把责任都推到“个人行为”上的说法,站不站得住脚?这起案件还有哪些警示,让整个公职系统引以为戒,筑牢防线?媒体评论员沈彬指出,中国有句老话叫“私凭文书官凭印”,一枚真实的单位公章,就是对外作出的信用承诺,绝非一句“个人行为”就能撇清关系。中国民法里面有个概念叫“表见代理”,虽然没有代理权,但是足以让第三方相信你有代理权,合同就可能是有效的。比如说,你有警察的身份,用的是单位的真实公章,当地的烟酒商谁敢信穿着警服、佩着警徽、拿着刑警队公章的人,会是诈骗犯?他们有理由相信,这就是正常的单位采购。因为公章管理不善,刑警大队应该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而骗局持续三年,欠款越积越多,商户却迟迟不愿上门追讨。一个很朴素的理由,就因为这是刑警大队,自带着执法威严,小微商家哪怕被欠了账,也心存顾虑,不敢撕破脸。“法治才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权力机关要带头维护营商环境。

这起案件留下的教训发人深省。其一,扎紧制度笼子。针对公章、合同、财务、采购等廉政高风险领域,绝不能让制度停留在纸面之上。要健全岗位分工、完善相互监督、杜绝公权力与单位信物被个人肆意滥用。其二,强化思想淬炼,严抓日常管理。坚持从严治队,时刻对全体执法人员敲响警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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