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春运上海旅客运输将达到4601万人次
时讯
看看新闻Knews记者 王懋
2018-01-31 10:31
为确保今年“春运”期间本市道路交通安全、平稳、有序,上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总队对近三年“春运”期间(2015年2月4日至3月15日、2016年1月24日至3月3日、2017年1月13日至2月21日)道路交通安全形势进行了分析研判。
2018年“春运”持续40天(2月1日至3月12日),期间,学生流、务工流、旅游、探亲客流叠加,造成高等级公路通行需求突出。据交通部门预测,2018年“春运”期间,上海省际旅客运输总量将持续增长,预计总量将达到4601万人次,同比增长6.0%。其中,发送和到达旅客分别将达到2518.2万人次和2082.8万人次,同比分别增长7.6%和3.5%。
近期,气象部门连续发布冰冻预警,预计1月底至2月初将有明显降温,并可能伴有大到暴雪的极端气候,届时郊区农村公路、沿海公路、隧道桥梁、城市快速路弯道等路段将极易发生积雪冰冻。同时,气象部门预计,“春运”期间本市将有11天至15天降雨日,可能出现阶段性区域性低温雨雪冰冻现象。此外,冬季易发的雾霾、迷雾等天气情况也将对道路交通产生较大影响。近年来,家用小汽车愈发普及,加之春节假期7座以下小客车免费通行政策的刺激,自驾回乡过节、探亲访友、旅游外出的情况越发普遍。“春运”期间,早、晚高峰车流将更加密集,高速公路小客车出行量也将大幅增加,对今年春运的排堵保畅以及运力调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同时,结合近三年“春运”期间涉及小客车的死亡事故占比较大的情况,2018年“春运”期间,交通事故防控工作仍将面临严峻挑战。
“春运”前期正值年终岁尾,运输企业节前赶进度、抢工期的现象十分普遍。加之货车在历年造成重大事故中的占比一直居高不下,2018年“春运”期间仍需重点关注渣土车、搅拌车、半挂牵引车等重型货车的交通安全管理。
1月23日,市政府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切实做好低温雨雪天气防范应对工作的紧急通知》,根据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部门联动协作,协调属地交通部门和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做好应对低温雨雪冰冻天气的物资准备,确保及时铲冰除雪,最大限度保障道路通行条件。同时,会同属地交通部门完善恶劣天气应急联合指挥机制,强化与路政、公路养护部门的联动合作,加强公路恶劣天气交通应急管理和道路保畅,坚决防止大规模车辆、人员滞留以及重大交通事故等情况发生。此外,加强物损交通事故快处、快撤力度,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积极协调保险行业设立快处点,开展快处、快赔服务。
在前期梳理临水、急弯、贯穿居民聚集区的高等级道路、道路中心缺少隔离栏或匝道口缺防撞设施等七大类道路隐患点位的基础上,积极协调路政部门和道路经营管理单位推进隐患治理、整改。完善道路隐患排查长效机制,及时对辖区内“春运”期间客流集中道路的安全隐患开展再排查、再整治,并及时向属地政府督促交通部门报告公路弯道、坡道、临水、易积雪、团雾多发路段和旅游线路等地点增加完善交通安全设施和警示提示标志,坚决避免因道路设施缺陷、标志标线缺失、安全设备缺损诱发的重特大交通事故。
会同属地交通部门对辖区内运输企业特别是客运企业开展“春运”安全大检查。重点检查企业动态监控制度落实、车辆、驾驶员安全管理、执行长途客车凌晨2-5时停车休息或接驳运输制度等情况,督促企业对运输线路、场站设施、运输设备、管理制度、从业人员等全面开展隐患排查,严禁技术状况不达标的设施设备投入“春运”,彻底清查逾期未检验、逾期未报废车辆和逾期未审验、逾期未换证、记满12分的驾驶人。对检查出的问题和隐患,责令企业限期整改到位,对不履行交通安全管理义务的企业和责任人,严格按照《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有关规定,作出罚款、停业整顿等处罚。对拒不整改或多次整改不到位的企业,及时通报交通和安监部门,齐抓共管,切实消除隐患。
结合事故多发时段,进一步严把“春运”期间高速公路重要关口,重点检查长途客车凌晨2-5时违规通行、超员、超速等极易引发重特大交通事故的违法行为,集中开展货运超载、转弯不让直行、电动自行车违法载人、闯红灯、不走非机动车道等致祸违法集中整治。进一步加强与乡镇基层单位的合作,发挥“两站两员”作用,及时劝导和纠正超员载客、货车违法载人、酒后驾驶等违法违规行为,严防发生群死群伤事故。
坚持提前提示、及时预警、宣传引导“三位一体”的做法,依托微博、微信、广播、电视等媒体渠道,组织开展春运交通安全宣传。“春运”启动后,围绕全国“春运”启动日、节前自驾出行高峰、节日出行和春节后返程、元宵节后返程、恶劣天气等重点时间段,以及“春运”流量集中的区域、影响安全的危险路段、出行高峰易拥堵路段开展针对性预警提示,引导群众安全有序通行。
(看看新闻Knews记者:王懋 实习编辑:张欣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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