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 | 公安部严禁“不合理考评指标” 编造假案为何屡禁不止

东方快评
评论员 方媛
2026-04-26 21:41:01
派出所副所长马某,为了完成“业绩”,竟然通过他人诱使6名未成年人吸毒。近日南京六合区法院披露的一起涉毒案件,引起热议的同时也引发思考:这种事为什么会发生?
先来看法院判决书,上面写着“为完成查处任务”,马某要社会人员徐某给他提供涉毒线索。因为找不到线索,徐某提议马某提供含有新型毒品的电子烟,再由他召集6名不知情的未成年人在宾馆吸食,随后让马某将这6人“当场查获”。事情败露后,马某因犯欺骗他人吸毒罪,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根据《刑法》相关量刑规定,马某这5年的刑期甚至不是顶格。而刑罚之外,我们还有更多疑问。他给涉毒人员提供的“含毒”电子烟,来源是哪里?监管漏洞有没有被堵上?马某所说的“查处任务”,指标符不符合实际?为什么会逼得马某要知法犯法、铤而走险?
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禁毒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只明确了吸毒人员的处罚和管理措施,从没有设定具体抓捕数量指标。辖区内吸毒人员少,是禁毒预防工作到位的体现,但一些地方给基层下指标、搞排名的做法,会让“涉毒人员查控收戒”变成彰显政绩的工具。
这类为凑考核指标编造假案的现象并非个例。2017年某地公安分局局长李某暗示干警,通过给好处费的方式让亲戚等冒充吸毒人员,编造吸毒案件26件。还有人让“线人”花钱从市场上“雇”来13人充当“犯罪嫌疑人”。
早在2013年公安部就严禁下达“发案数”、“破案率”等不合理考评指标。这些年为何屡禁不止?追究马某个人责任只是第一步,深挖问题的根源,才能真正杜绝下一个马某的出现。
| 编辑: | 祝闻豪 |
| 责编: | 陈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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