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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聚焦

视频 | 老外夫妻离婚后因抚养费吵不休 孩子心声促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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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看新闻Knews记者 董冰茜

2025-12-19 19:01:39

法国籍的前夫,拉脱维亚籍的前妻,离婚3年后,为了孩子的日常抚养费闹上法庭。


马克和娜娜,2022年离婚,根据离婚协议,当时10岁出头的儿子,每两周轮流、随两方生活,生活费各自负担。可是,到了今年,马克突然到法院执行局提出要求,让娜娜支付孩子的生活费。



马克的诉求包括三个部分,总计9万余元:


1、保姆费+餐费。理由是,娜娜经常不在上海,这几年下来,他比娜娜多带孩子196天,娜娜需要支付这些天数的保姆费以及餐费。


2、校车的交通费。离婚协议约定,孩子的学杂费由男方负担,课外费双方各半,马克认为,校车费应该算是课外费用。


3、保险费。婚姻存续期间,马克买了涵盖一家三口的保险,儿子的那部分是爸爸承担的。现在离婚了,马克认为儿子的保费娜娜应该出一半。


但娜娜完全不同意:


1、马克多带的那些日子,保姆其实是在男方家里提供服务的。娜娜也曾要求多带孩子补回日子,但男方不同意。


2、娜娜认为,校车费应当算在学杂费里。


3、娜娜提出,马克在离婚后继续购买保险,并没有征求过女方的同意。



双方完全无法达成一致,究竟有何内情,让曾为夫妻的两人如此水火不容?


原来,娜娜认为,是马克再婚后,新妻子过于强势,让孩子产生了很大的压力,从而不满;而马克的新妻子则认为,娜娜完全不尊重他们的婚姻和家庭。


法院调解多次,双方依旧剑拔弩张,谁都不肯让步。与此同时,马克还提出了变更抚养权的诉讼,要求改变轮流抚养的方式,由自己获得抚养权。然而,对于这一诉请,娜娜也不同意。



双方似乎都有一定的原因和道理,该听谁的呢?法院了解后发现,钱并不是双方的矛盾核心,核心是在于对孩子的养育方式和各自的责任认定。于是,法院决定:最大能力保护未成年人的利益,听孩子的!


法院请来心理专家,多次和孩子交心交流,孩子从最开始第一次的缄默不语,到后来向专家吐露了心里话:爸爸妈妈都想要,不想只跟一方。



于是,根据孩子的诉求,法院再度努力调解,探索新方案,终于让两人达成一致:依旧轮流抚养,只是轮流期变更为一年。期间对方都拥有固定的探视权。


抚养权落定,双方的最大矛盾解决了。关于执行的争议也很快达成了一致:娜娜支付4万元的费用。

编辑: 潘文婷
视频编辑: 赵祎韫
责编: 吴依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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