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

情感纠纷丈夫冲动行凶 砍伤两人被抓

时讯

看看新闻Knews记者 宣克炅 师玉诚

2016-06-23 15:25


今年4月15日,位于浦东张江镇古铜路一住宅内发生一起持刀伤人案件。经调查,案件起因由一女子婚外情引发。该女子的丈夫趁其下班后,尾随至其与情人的居住处,持刀破门而入,将被害人王某和王某的父亲砍伤。在周围居民的帮助下,嫌疑人刘某被当场制服。两名被害人因救治及时,无生命危险。


江西籍嫌疑人刘某交代,他们两夫妻于2012年底结婚。婚后,便在上海嘉定、松江等地打工生活。2015年7月左右,夫妻二人因家庭琐事争吵,从而分居。在分居的这段日子里,刘某通过QQ查到了妻子疑有情人。后来经过多次交谈,妻子承认出轨,两人曾打算离婚,但最终因各种原因一直未能离成。直


至今年3月,嫌疑人刘某无法联系到自己的妻子,便萌发了跟踪妻子的想法。4月15日晚上10点半左右,刘某跟踪后发现自己的妻子与情人乘坐电瓶车、离开妻子所工作的地方回到居住处。随后,刘某报了警,想让民警来解决这个事情。



就在刘某等待民警的过程中,他听到妻子和情人在房间内有声响传出,于是他按耐不住心中的怒火,拿出提前准备好的菜刀,破门而入。


此时,住在隔壁102室的被害人的父亲,听到儿子王某房间有类似橱柜倒下的声响后,立刻赶了过去。见到嫌疑人刘某正在行凶,便立刻上前阻止。

 


激烈的争吵和打斗声引起了周边邻居的注意,在大家的合力下,一同将嫌疑人刘某制服。有居民拨打了报警电话,110接警后立刻赶到现场处置,嫌疑人被当场控制,两名伤者也被120急救车送往医院救治。


被害人王某的父亲也在制服刘某的过程中被砍伤右手手背,造成指骨和掌骨交接处粉碎性骨折。


检察机关认为,嫌疑人刘某因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之规定,涉嫌故意伤害罪,被依法批准逮捕。

 



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表示,在法律上已经构成故意伤害罪了,他手上持刀去砍人,那么他主观上是有一个伤害他人的意图。客观上,他也对两名被害人造成了伤害行为,而且经过鉴定,两位被害人都受轻伤,达到故意伤害的定罪标准。


检察官还表示,刘某在案发前原本可以通过民警来处理这一事件,但最终情绪失控砍伤两人。这给其他身陷情感纠纷的市民来说是一个警钟。特别是婚姻家庭方面,控制好自己的情绪,能够理智的处理问题。不光要对自己负责,对社会负责,还要对孩子负责 。


目前,案件尚在进一步审理中。


(编辑:施荔)

相关推荐 更多精彩内容

暂无列表

APP 内打开
打开看看新闻参与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