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 | 视频|男子聚餐酒精中毒身亡 11名同事被判共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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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看新闻Knews综合
2017-11-16 20:26
李某生之前是北京某五星级酒店厨师,该酒店厨师长由柴先生担任。2015年12月31日晚,为庆祝元旦迎新,柴先生以个人名义出资召集,在某餐馆宴请包括李某在内的23名厨师。期间,包括李某在内共有二人因喝酒过多在席上当场趴下、醉酒昏迷,虽然被送往医院,但是李某仍因酒精中毒死亡。
事后,李某的四名家属认为,柴先生及其他参加聚餐饮酒的厨师未尽到互相提醒、劝告的安全注意义务,在李先生醉酒昏迷后延误最佳抢救时间,且在医院做出“拒绝洗胃检查”的不当表示,导致李某酒精中毒死亡,于是,家属将柴先生等聚餐喝酒的19名厨师诉至法院,要求共同赔偿医疗费、丧葬费等各项损失共计136万余元。
在一年前本案开庭时,被告称,在李某喝醉后,第一时间将其送往了医院,并垫付了医疗费,同时,对于原告指出在就医时,被告对医生表示“拒绝洗胃检查”的说法不予认可。
朝阳法院法官 李文丹:“我们当时委托鉴定的两项内容,第一项就是(李某)的死亡原因是什么,第二项就是饮酒和拒绝洗胃,对于(李某)死亡之间,有没有因果关系,如果有的话责任比例是多少。”
本案的主审法官表示,案件审理持续了一年,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委托专家部门进行了以上两项鉴定,鉴定意见书显示,李某的死亡原因就是酒精中毒,饮酒事件以及救治过程中拒绝洗胃情形,在对李某死亡结果的影响方面具有相同程度的作用。法院经审理认为,19名被告对李先生的人身安全仅负有一般注意义务。除此之外,李先生作为成年人,对其自身酒量、身体状况等同样负有注意义务。
朝阳法院法官 李文丹:“大家举杯庆祝(新年),是很正常的一个现象,你很难说通过证据照片去判断说,我在逼你喝酒,我在(放任)你喝酒这种情况,是有这方面的,所以举证责任比较难。”
法官表示,通过原告提供的当天聚会的照片等证据,不能证明李先生饮酒是在他人强迫压力或放任之下,也没有证据证明被告故意延误抢救时间。就医时,陪同就医的同事作为非专业人士,难以预见洗胃与否对李先生健康及生命产生的影响,法院认为对这些同事以专业人员的标准要求过高,故仅认定11名陪同就医人员对李先生的死亡负有较轻微责任。
最终,朝阳法院一审判决包括厨师长柴先生在内的11名同事平均分担,赔偿李先生家属医疗费7157元、丧葬费1939元、死亡赔偿金65226元、精神损害抚慰金1000元。双方均为代理律师出庭,代理人当庭均未明确表示是否上诉。
(来源:北京新闻 记者:贾增远 王绪龙 实习编辑:馨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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