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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 | 46岁独身女子离世,遗产收归国有?相关部门释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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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看新闻Knews综合

2025-12-22 19:12:27

上海一名46岁的独身女性蒋女士,突发脑出血去世。由于蒋女士未婚无子,父母已离世,没有在生前指定监护人,“身后事”该如何安排,遗留房产和存款如何处置,丧葬事务又该谁来操办等一系列现实问题,引发了社会广泛关注。对此,虹口区民政局12月21日发布通报称,相关善后工作正稳步推进,关于丧事办理,蒋女士所在邮电新村居委将作妥善安排,预计12月底前举行告别仪式,送逝者最后一程。


而关于蒋女士的遗产包括存款和房产的处置,虹口民政表示,12月22日,居委向法院申请确认遗产管理人,后续若区民政局被指定为遗产管理人,将依法清理遗产、处理债权债务,剩余财产经法定程序后,将用于扶贫济困等公益事业。



Q:无儿女无父母独身者,遗产如何处置?


像蒋女士这样独身无近亲的人群,遗产是否会直接被收归国有呢?答案:肯定不是!


首先逝者离世后,要先看其是否有订立遗嘱?如果有,那么按遗嘱执行;没有的话,才会启动法定继承程序,这个时候就要确认,逝者是否存在法定继承人,这里包括第一、第二继承顺序,也就是说,但凡有这些继承人存在,就由法定继承人继承;如果没有这些范围内的亲属,就像蒋女士这样,既无遗嘱也无法定继承人的,这时遗产才会被法院认定为无主财产,法院将指定逝者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担任其遗产管理人。像虹口民政通告中所说的,由居委今天向法院申请,确认民政部门为遗产管理人,即是在履行这一法定步骤。



Q:民政担任遗产管理人后,是否遗产就直接“收归国有”了?


答案:当然不是。


这也是容易引起大家误解的一点。遗产管理人,会先清理遗产遗产,然后根据法院的判决来分配、清理逝者生前的债权债务,比如有人帮逝者操办了丧事,花了费用,像蒋女士的远房表弟此前为其垫付的医药费,或者和逝者有债权关系,诸如银行贷款等等,这些人都可以向法院申请从遗产里支付。包括后续如购买墓地等费用,也可以向法院申请主张,如法院支持,就会从遗产中划扣。



另外,逝者生前如有对其尽到扶养义务的人,也可以向法院申请分割遗产,法院将依据实际帮扶情况,酌情裁定遗产分配份额。


只有等所有该处理的都处理完,还有剩余遗产,民政部门才会向法院提起“无主财产确认之诉”,法院判决认定是无主财产后,这时才会收归国家所有。



Q:为何不能扩大遗产继承范围,把其他亲戚纳入其中?


法律人士认为,旁系亲属相对庞杂,如果纳入法定继承,可能造成亲属对逝者未履行任何义务却享有财产继承,带来权利和义务的不对等,所以也建议,孤寡人群提前指定自己的意定监护人,帮助其在突发疾病等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处理生活照料、财产处理等问题。


遗产管理人这一概念,也是在2021年我国《民法典》实施后才首次确立的制度,在实际执行中,还面临不少规则空白,比如上海民政部门自2021年以来,已在数十起案件中,被判决担任房产的遗产管理人,但由于缺乏进一步的操作细则,这些房产目前大多处于空关状态,进入市场买卖,在上海还没有先例。

编辑: 曹怡 刘佳琳
责编: 曹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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